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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快!女坐霸王車775元 法院一審判6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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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快!女坐霸王車775元 法院一審判6萬罰金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去年6月間搭乘計程車,到了目的地後向司機謊稱要下車找朋友拿錢付車資775元,沒想到就此消失無蹤,運將不滿被坐霸王車報警處理,法院一審判小美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小美提出上訴也認罪,並賠償運將800元,二審獲得改判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

判決指出,去年6月間,小美在高雄市區一家飯店前搭計程車,抵達目的地後,她告訴司機要下車找朋友拿錢付車資,為了取信司機,小美還留下健保卡、手機號碼當擔保,司機也同意讓她下車,孰料司機等了很久遲遲不見小美蹤影,多次致電小美未果,此時才知道被坐霸王車,於是報警。

小美到案後否認坐霸王車,辯稱她常搭計程車,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情,也沒有將手機號碼及健保卡留給任何人,一切都是前男友所捏造,不過檢方調查確認,健保卡和手機號碼都是小美的,其男友查無涉案證據,因此未採信她的說詞,將她依法起訴。

橋頭地院法官一審依詐欺得利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小美提出上訴,並改口坦承犯行,也當庭向司機鞠躬致歉、賠償800元。

而司機也表明不想再追究此事,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不要讓小美坐牢,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表示,小美有詐欺、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考量到她已經認罪,所詐金額不多,也當庭道歉、賠償完畢,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確定。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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