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15年前在高雄經營KTV生意的黃姓男子,因為被發現沒有營業登記,遭國稅局裁罰營業稅1379萬,結果黃男為了逃稅躲藏,丟下生意後就跑到新北市隱居,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日前循線將黃男拘提到案,誰知他一上法庭雙手一攤表示沒錢,只願意一個月還2萬分期付款,高雄分署認為還款金額與他的欠稅不成比例不予同意,法官當庭裁定將他管收3個月。
黃男自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在高雄經營有女陪侍的KTV,由於小姐素質優,有口皆碑,當時還是許多酒客最愛去的KTV之一,但後來卻被發現,黃男未將KTV進行營業登記,查出他2年的營業額高達4575多萬,國稅局認定黃男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
結果黃男接到補稅通知後,拒絕繳納補稅,還丟下KTV生意跑到新北市躲藏隱居,國稅局多次通知補繳也未有回應,最後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此案後,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黃男早已進行脫產致執行無著,甚至在高雄分署對其核發禁奢命令後,黃男仍無視命令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
高雄分署後來發現黃男就在新北市,於是向法院聲請拘黃男,在多個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將黃男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結果黃男在法庭上還是二手一攤說沒錢,但願意以每個月償還2萬的方式分期付款,換算後等於要將近57年才能還完,高雄分署認為這與黃男的欠稅不成比例不予同意,法官當庭裁定將他管收3個月,並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
照片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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