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自2017年起,以利誘、脅迫等手法找未成年少女拍攝他與少女的性愛影片,並逼迫少女自拍將蓮蓬頭等異物放入肛門,以及裸體吃排泄物等畫面,行徑相當變態,警方查出共有9名少女受害,也在陳男住處起出600多份影片和照片,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依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等12罪,判處陳男1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自2017年間起,陳男先是認識未滿18歲的A少女,他並一人分飾兩角,誘騙A女自拍自慰、裸露胸部和下體的影片共7部、照片近30張後,再傳給他觀賞。
2021年,陳男又透過手機遊戲結識另名未滿18歲的B少女,同年6月至7月間引誘她拍攝自慰和裸露胸部與下體的照片數十張,並在隔年9月以臉書暱稱和B女聯絡,以公布私密照、要對她家人和朋友不利為由,再逼迫她拍攝以情趣用品、蓮蓬頭等物體插入肛門的影像,更命令她裸體食用自身排泄物還要自拍。
檢警查出,陳男經常以遊戲寶物、虛擬禮物等好處,利誘少女自拍或脫衣視訊,之後再拿這些影像、照片逼迫少女須按他指示拍攝更多性影像,檢警查出共有9名少女受害,也在陳男住處及電腦中取得600多份猥褻影片和照片。
檢警調查,9名受害少女中,除了和一名少女進行合意性交,並拍攝性愛片外,陳男也提供蘋果手機作為對價,和另1名少女性交易。經受害少女們陸續報警,警方於2023年7月5日逮捕陳男。
全案經法官審理,陳男所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性交罪、強制未遂罪、以詐術、引誘、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散布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等共12罪,合併處13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另陳男對其中1名少女犯案時,尚為未滿18歲的少年,則移送於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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