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本月21日,高雄市一位民眾向派出所報案指自己的悠遊卡遺失,警方根據線索調閱監視器發現,悠遊卡是被人撿走,隨即通知拾獲者到案說明,結果這名拾獲者竟是擔任警職的「自己人」,警方訊後依侵占罪嫌將他函送偵辦!
這名遺失悠遊卡的民眾是在10月21到派出所報案表示,悠遊卡在超商購物付完款後忘了帶走,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悠遊卡是在超商被人撿走,於是通知對方到案說明,撿走悠遊卡的男子竟是自己人,
這名撿到悠遊卡的林姓警員坦承,確實撿到悠遊卡,但當天因為時間太晚了,所以先放在自己身上,沒有交出來,但這已經觸犯侵占罪嫌。
林姓員警所屬分局調查後認為他「有犯意」,並表示:「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林員行為不檢部分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從重」記過2次,並列為分局教育輔導人員,及追究主管考核監督責任,以維警察形象。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