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退休老師A男,20年前在國小擔任5、6年級班導時,長期在校內頂樓性侵女學生,不僅對2名年僅10歲的女學生左擁右抱,還要求2人口交逼吞精,還稱「這很營養」。這起案件直到20年後曝光,檢警發現還有另6名學生當年也是受害人,案經一審,法院將A男依對2名女學生犯6個強制性交罪、20個猥褻罪,合併處13年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改判10年徒刑。
檢警調查,過去曾擔任教職的A男已在2004年退休,目前超過70歲,他退休前在台南一所小學當老師,並擔任女學生小美、小花(化名)五、六年級的班導師。
檢警調查,2003年12月到2004年1月間,A男每周2次會在學校頂樓夾層處強吻小美嘴巴,並對她強制猥褻12次,再強逼小美替他手淫等強制性交4次。同年3到4月間,又以每周1次的頻率用相同手法對她猥褻6次、性交2次。
此外,2002年9月到2004年6月間,A男在同一地點也對小花強吻、猥褻至少2次。直到20年後,小美與小花的學姐,因為過去也曾遭受A男毒手,在看到台南有狼師性侵小朋友的新聞後,立即向人本基金會通報,學校啟動調查,全案才曝光。
小美在審理時證稱,A男在學校頂樓小夾層放躺椅休息,當時她被叫到小夾層,發現小花也在,A男就對2人左擁右抱,嘴對嘴親吻2人,還邊摸2人身體,之後A男還會要求2人一起上樓,或單獨叫她上樓,強迫她口交,還會要求她吞精,並鬼扯「這很營養,我老婆都這樣。」
小花則證稱,A男猥褻她時,都聲稱他是以「父親的立場」來照顧她,因為愛她所以才親她,但她很抗拒,如今也不願意回想。A男對此全盤否認,辯稱是自己當班導管教較嚴,才被女學生誣陷。
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指證歷歷,且小美和小花念國中時也是同班同學,小美還在小花國中畢業紀念冊上留言「國小還有一件我們難忘的事,但那種事還是忘掉比較好…那是最該恨的…」等內容,也被當作間接證據。
檢警也查出,除了小美與小花,還有6名女子證稱,在A男擔任她們5、6年級導師時,也有對她們猥褻、要求幫忙手淫等情況,雖然都已超過追訴權,但證述和小美、小花所述雷同,足見A男犯行屬實。
法官審理後後,判定A男對小美強制猥褻18次、強制性交6次,對小花強制猥褻2次,台南地院將A男依犯20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6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3年徒刑。
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A男於本案行為時,《刑法》尚未刪除連續犯規定,原判決未比較新舊法規定,適用法律違誤,且部分犯罪事實認定有誤,改判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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