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東(化名),2021年間邀約網友小美(化名)到住家見面,結果阿東趁機在水裡下藥,致使小美飲用後昏昏欲睡,躺在床上昏迷,隨即遭阿東性侵得逞。小美事後還因此丟了健身教練的工作。她並當庭告訴法官:「阿東傷害了我,毀了我的一生。」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東判刑5年6個月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8月29日晚間,阿東邀約小美至住家見面,小美依約前來,孰料阿東早已設局,先將他在網路上所購買的「迷幻催眠液」摻入礦泉水中,結果小美飲用後就感到身體不適,向阿東表示要到床上躺著休息,阿東即趁小美昏睡時,將她性侵得逞。
等完事後阿東叫醒小美,然後開車送她回家,但小美感覺有異狀,翌日到醫院檢查,赫然發現體內有藥物反應,驚覺遭阿東性侵,於是到警局提告,阿東被警方移送偵辦,檢方也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將阿東提起公訴。
經一審判決,阿東被認定有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但被撤銷發回,再經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審後,認為即使小美供稱當時阿東有進入她體內,但小美體內卻驗出另一名男人的DNA,因此台中高分院認為阿東並未插入,僅在小秀下體磨蹭,只算性交未遂。
而阿東雖然坦承摻入「T2超強迷幻催眠液」,另外小秀體內也驗出有毒品反應,由於小美平日有吃助眠藥物的習慣,因此藥物內含有這些成分,所以難以認定阿東摻入的催眠液就是毒品,不構成罪責更重的餵食毒品罪。更審法院僅認定成立「以藥劑犯強制性交未遂罪」。
小美曾在開庭時表示,「我上班的時候,只要看到類似阿東的體型、類似的刺青、髮色,或是異性,都會非常反感、感到害怕,甚至想要直接躲到廁所或離開健身房。」
本案發生後,小美也失去了工作,因此沒有收入,她認為所有的一切,都是阿東所造成,毀了她的一生。阿東最後也賠償62萬餘元與小美達成和解,因此台中高分院審酌一切情狀後,最後改判阿東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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