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小張(化名),4年前趁著與年僅7歲的繼女娃娃(化名)同睡的機會,竟在半夜將她喚醒,接著告訴繼女「給妳吃棒棒糖」,結果竟將他的下體塞進繼女嘴裡,半夢半醒的繼女發覺「味道有異」,不願繼續再吃,翌日到了學校也將此事報告老師。全案才曝光,案經一、二審,小張皆遭判刑7年5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日予以駁回並定讞。
判決指出,2020年11月間,當時年僅7歲的娃娃已經入睡,而小張當晚酒後上床睡覺沒多久,直到半夜2點,突然叫醒同床、但還在熟睡的娃娃說:「我要給妳吃一根棒棒糖。」接著就以棉被蒙住娃娃的眼睛,口交得逞。
娃娃當時半夢半醒,發現棒棒糖味道怪異,不願再吃,轉頭繼續再睡,孰料小張又將娃娃喚醒,再度逞慾。此時張妻進門感覺有異便問娃娃,「妳們剛剛在幹嘛?」娃娃說「爸爸說我在說夢話,把我叫起來」、「爸爸說是吃棒棒糖,可是如果是棒棒糖會有一個細細的棒子,可是都沒有那個棒子。」
張妻察覺有異質問小張,結果小張竟老羞成怒、惡人先告狀反控娃娃,「現在在講什麼,我叫你吃XX?我不是這種人,你看我有怎麼樣嗎?」
翌日一早,張妻騎車帶娃娃到學校時,也告知娃娃不能說出昨晚的事,但娃娃仍向老師說出,並描述表示,「棒棒糖有一點圓圓熱熱毛毛的,我什麼都看不到,我吃了2次。」校方驚訝之餘隨即通報社會局,並啟動安置程序,而小張遭檢警偵辦移送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小張全盤否認,辯稱妻子進房時他當時並未勃起,也沒有性侵娃娃,小張的辯護律師也說,小張當時已經剃毛,與娃娃供稱「毛毛的」並不相符。
不過法院調查後,認定娃娃供述屬實,甚至送精神鑑定還發現她有遭性侵後的創傷後壓力症,因此認定小張有罪,一、二審均將小張判刑7年5個月,小張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