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廖姓女子愛上自己的大學學妹小真(化名),以傳訊息、寫情書的方式展開追求,還利用情人節名義約她到宿舍,將她壓在床上強吻,平時還會在小真租屋外站崗守候,小真不堪其擾將廖女告上法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判定廖女犯行屬實,依犯跟蹤騷擾、強制猥褻等罪,拘役部分處100日,有期徒刑部分則合併處8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女和小真是大學學姊、妹關係,小真也有男友,但廖女在去年1月到5月間,每天傳LINE希望與小真見面,或親赴她租屋處送禮物和信件,還會尾隨、跟蹤小真回家。
去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廖女藉口要送小真禮物,將她約到大學宿舍內,竟將小真強壓在床親吻,強制猥褻得逞。去年3月底廖女到小真住處敲門,即便見到小真男友也在,仍強行進入其住處,勸阻後也不願離開。
去年4月29日,廖女甚至在小真住處外站崗,見到小真和男友騎機車正要離開,竟上前強拉機車,之後又在小真住處以身體攔阻小真友人進出,小真多次勸說無效,於是報警處理。
廖女在警詢辯稱,她和小真是情侶關係,所以她的作為都是正常的舉動,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法官遂依跟蹤騷擾、強制、留滯住宅、強制猥褻等罪,判她拘役合併處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有期徒性部分則合併處8個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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