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小莉(化名),曾男得知小莉缺錢,聲稱願意每月出60萬元包養她,結果遭小莉拒絕,曾男隨即改口稱以5000元援交,孰料雙方在完成性交易後,曾男卻說忘記帶錢,事後還將小莉封鎖,小莉不甘遭白玩告上警局。全案經法官審理後,認定曾男用訛詐手段騙取未成年少女與其性交易,判處1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男日前與小莉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聊天過程中曾男得知小莉缺錢,於是主動提議要以每月60萬元包養她,不過小莉表示拒絕,此時曾男又改口稱,改為每次5000元援交的方式幫助小莉,小莉也答應。
孰料2人到摩鐵激戰後,曾男卻耍賴說忘記帶錢,為了安撫她的情緒,曾男還鬼扯會將援交金額提高到2萬元,並與小莉約定隔日在台中市一家超商當面交款,結果曾男有如人間蒸發遲遲未出現,小莉聯絡未果才知道遭到封鎖,於是向警方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此案時,曾男坦承與小莉進行性交易,至於為何拒絕付款,是因為不滿小莉的服務,法官聞言認為,即使曾男對性交易不滿意,應該當下反映,重新協商價格,但曾男卻假裝提高金額,又未依約付款,還封鎖小莉,這與常見的性交易模式不同,曾男顯然一開始就沒打算給錢。
曾男的律師也主張,小莉本來就在交友網站尋求賣淫機會,但這個說法並未獲得法官採信,並認為是曾男不斷慫恿小莉才促成交易,根據2人的對話記錄,小莉告訴過曾男,她對與曾男進行性交易心存疑慮且猶豫。
因此法官認定,曾男利用小莉涉世未深,且有金錢需求的處境,訛稱願支付高額對價,欺瞞引誘小芳出面性交易,之後藉故不付款,因此依據「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刑1年半,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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