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剛考上大學的李姓男學生,就讀高二期間至詐團擔任詐欺車手9天,領取贓款超過300萬元,落網後被台中地檢署建議裁定應執行9年,李男認為太重提出抗告,聲稱自己只是基層車手,卻被依相當於殺人、販毒犯般量刑,太過苛刻。二審法官改判後,判他4年10個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下旬,當時還在就讀高二的李男與另名詐團車手入住台中一間飯店,兩人在9天內大肆領款,造成51人受害。台中地院法官以51次加重詐欺犯行論處,每案各判1年1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宣告刑期達62年2個月,並沒收犯罪酬勞5萬元。
李男後來入獄執行,台中地檢署向台中地院聲請宣告應執行9年,台中地院發文監獄請李男陳述意見,但李男未予理會,法官便以李男危害不輕等理由,直接採納檢方建議,裁定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年。
結果李男才趕到驚嚇,認為罰得太重,提出抗告並辯稱自己只是低層車手,而且僅拿到5萬多元報酬,卻被依相當於殺人或販毒犯的刑期判刑,有失公平正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也認為確實判得太重,因此撤銷原判決,改裁定4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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