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今年3月初,台中一名男子阿聰(化名)酒醉與父親打架,被送往當地一間醫院治療,結果他竟趁護理師幫忙更換他的床單時,出腳踢傷護理師。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阿聰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今年3月初,阿聰酒醉後因細故與父親打架,隨後被強制送往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孰料他竟趁護理師更換床單時,直接用右踹踢護理師,造成護理師胸壁、腹壁鈍挫傷。護理師被突如其來的攻擊驚嚇到,隨即在醫院協助下向警局報案。
檢察官認為,阿聰過去就因觸犯公共危險,被法院判刑5個月已執行完畢,竟又在5年內再度觸法,屬於累犯行為,依法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表示,阿聰的行為已觸犯傷害罪,以及《醫療法》「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罪」,而阿聰對護理師施暴,破壞醫療環境與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的安全保障,損害醫病關係,考量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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