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去年3月間,桃園一名劉姓男子邀約一名酒店女子彤彤(化名)至摩鐵陪他唱歌喝酒,結果劉男酒後竟對彤彤強行撫摸,並親吻胸部,甚至不顧彤彤反對仍性侵得逞,彤彤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劉男擁有碩士學歷,且於訴訟期間認錯並賠償彤彤60萬元,已完成調解並獲得原諒,依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3月26日凌晨1時許,劉男一個人在桃園區一家摩鐵唱歌,便邀約酒店女子彤彤前往摩鐵陪酒,酒過三巡後,劉男突然對彤彤起了色心,憑藉身形及力氣優勢,不顧彤彤大聲拒絕並以手腳推阻,強行撫摸並親吻其胸部,強行硬上得逞,彤彤事後報警提告,劉男後續被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劉男均坦承犯行,也與彤彤在警詢及檢方偵查指證情節大致相符,法官根據警方提供的現場蒐證與監視畫面截圖佐證,也認為劉男對彤彤強制性交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劉男為逞私慾,利用邀約彤彤坐檯陪酒機會,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恣意侵害女子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的身心創傷,實應嚴懲不貸,但念及劉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又已與彤彤成立調解且賠償60萬元完畢,且獲得原諒。
法官衡量劉男所為碩士畢業,犯後坦承犯行並賠償彤彤並依約履行完畢,堪認劉男確已竭力修復因其犯罪而生的損害,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本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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