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阿勇(化名),因經常去某茶室捧場,與該店的陪酒女子麗莎(化名)大搞曖昧,正宮得知後相當憤怒,將麗莎告上法院,但麗莎無奈說,都是阿勇主動追求,她有拒絕,不過法官檢視兩人對話紀錄發現,麗莎與阿勇之間有許多曖昧簡訊,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麗莎明顯侵害配偶權,裁定應賠償正宮5萬元。
判決指出,麗莎明知阿勇已有配偶,但仍與他互傳親密對話,顯然已經踰矩,兩人屬於不正常交往行為,侵害到她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而決定對麗莎提告求償50萬元。
麗莎對此辯稱,她的工作是在茶室陪客人喝酒聊天,阿勇經常去店裡消費,因為喜歡上她並展開追求,她也不願意破壞別人的家庭,所以都有向阿勇表示拒絕。
但橋頭地院法官檢視麗莎與阿勇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兩人曾互傳「想你了怎麼辦」、「還可以陪妳睡喔」等訊息,還多次相約見面,此外,阿勇曾向麗莎說過,他只把其他小姐當妹妹看待、只有看上麗莎一人時,麗莎還故作吃醋回覆「你害我現在心裡很悶」。
法官認為,從對話內容看來,麗莎不僅沒有嚴正拒絕阿勇,還透過訊息打情罵俏,種種行為確實侵害到正宮的配偶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差距等因素後,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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