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去年8月間,新竹縣一名14歲男童參加夏令營時,遭主辦夏令營的陳姓負責人連續2晚以天熱為由,要求男童脫褲睡覺,然後再趁機對男童口交,男童母親事後得知,立刻對負責人陳男提告,並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決陳男應賠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主辦營隊的負責人陳男在去年8月14日舉辦夏令營暑期活動,晚間分配露宿帳篷後,因當時天氣太熱,他便以「在帳篷內睡覺容易中暑」為由,要求參加的少年及兒童將外褲脫掉睡覺,被害男童與表弟一同參加夏令營,因此也依照陳男指令脫褲睡覺。
孰料,陳男竟利用男童熟睡後,在帳篷內把男童內褲拉下,用嘴巴含住男童的下體口交,男童在睡夢中驚醒但又不敢反抗,只能假裝翻身,沒想到隔天晚上,陳男食髓知味,再次對男童「下毒手」,男童被嚇到驚醒。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未盡責照顧參加夏令營的未成年人,竟為滿足自身性慾趁男童熟睡之際趁機性交,嚴重殘害男童身心健康及對人倫秩序的信賴,男童所受心理創傷難以想像,更對即將邁入青春期的男童未來身心發展形成無法抹滅的陰影,嚴重影響其未來對人的信賴及對性的健康正常觀念,更對男童未來人格發展恐有諸多負面影響。
由於男童是由母親獨力扶養,事發後男童母親在精神上也感受莫大痛苦,無時不深深自責未能將孩子保護好,自責情緒更影響家庭生活及工作,夜半人靜時甚至無法闔眼入眠。
法官因此判決,陳男故意對未成年的男童乘機性交、侵害男童的身體和貞操,還造成男童母親在精神及情感受到傷害,應分別賠償男童160萬元、男童母親40萬元,合計200萬元。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