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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吵架強拍女友裸照 無恥渣男論壇留言「需要者請盡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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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吵架強拍女友裸照 無恥渣男論壇留言「需要者請盡快聯絡」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吳姓男子與前女友小美(化名)去年在交往期間因發生爭執,結果吳男突然抓狂,強行將小美衣褲脫掉,再拿手機拍攝裸照,還嗆聲揚言「一定會讓妳更紅」。小美事後至警局提告,新竹地院審理本案後,判處吳男9個月有期徒刑,並將手機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與小美本是一對情人,但2023年7月間2人因細故發生爭執,吳男突然理智線斷掉,強脫小美衣褲,並拿出手機拍攝其裸照,然後存檔在手機內。

就在吵架完的9天後,吳男又與小美在電話中爭吵,吳男要脅小美需拍裸照傳給他,否則不准她回家,小美竟真的聽話照辦,在她住宿的旅館房間拍攝裸露上身的照片傳給吳男。

吳男因為手機中有大量小美私密照,他竟在一個社群軟體上申辦帳號,並且放上小美本名、照片,還留言「需要影片照片的請盡快聯絡」、「訊息比較多會一個一個回覆」等訊息,吸引眾多老司機詢問。

吳男同時還向小美嗆聲「我一定會讓妳更紅」、「我真的會想不開,做一些妳沒辦法接受的事情。」小美此時擔心起自己的私密照遭到公開,決定不再隱忍,便報警處理。

吳男落網後供稱,確實有冒用小美姓名、圖像,以及發送訊息,但他並沒有強迫小美拍照,要傳送的照片也只是醜照,而並非私密照。

不過,吳男的說法並未讓新竹地院法官所採信,審理後依2宗脅迫攝錄性影像罪,各判3個月有期徒刑,又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另依恐嚇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9月有期徒刑,並且沒收扣案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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