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去年4月間在自己的座車車底發現1條蛇,他當場拍照PO上網詢問蛇的種類,聲稱要放生,網友馬上告知是保育類的「黑眉錦蛇」,沒想到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蒐證,卻發現蛇已經死亡,但阿文否認非法獵捕黑眉錦蛇,不過花蓮地院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法判處阿文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阿文去年4月間在自己座車車底下發現1條不明蛇類,結果他以塑膠繩套住蛇頭再吊掛於樹上,接著拍照PO上網詢問網友蛇的種類,同時強調要會馬上將蛇放生;隨即有網友留言告訴他,那條蛇是屬於保育類的黑眉錦蛇。
而阿文在網路上發文17分鐘後,有警員發現該篇文章,並在事發5天後前往現場蒐證,但蛇已經明顯死亡,經送至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進行鑑定,確認死掉的蛇如網友所說的黑眉錦蛇。
警方據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阿文移送偵辦,但阿文到案後否認非法獵捕,辯稱是「阿伯」用繩子把蛇吊起來。但花蓮地院法官列出4大理由打臉阿文,法官認為,阿文在文章中提到「我要放生」,足以證明他對是否要放生蛇擁有完全支配權,本案的行為人應該只有阿文1人,如果他只是單純在旁邊拍照,應當沒有置喙的餘地。
此外,阿文當時的文章中並未提及「阿伯」,阿文聲稱蛇是「阿伯」獵捕並吊掛至樹上,卻無法交代「阿伯」是何人,也未能提供任何線索讓檢警追查及印製證,另外,阿文事後將手機中的照片刪除,依照常理判斷,若此事真的與他無關,為何不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自清,反而把照片刪除。
法官最後指出,阿文不否認曾在文章中註記「蛇已經放生了」,還在警詢時供稱,有看到「阿伯」用剪刀把繩子剪斷,然後看到蛇自己跑掉,但這個說法與警方到場蒐證發現的真實情況不同。
法官認為,阿文不顧政府大力宣導保育野生動物的用心,反而獵捕、宰殺黑眉錦蛇,破壞物種多樣性、危害自然生態的平衡,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考量到他有多次犯罪紀錄,素行不良,最終依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阿文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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