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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為「安全帽」提供性服務又提告性侵 法官:說詞矛盾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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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為「安全帽」提供性服務又提告性侵 法官:說詞矛盾難證明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大生2年前與女同學小愛(化名)聚會結束後,相約到林男租屋處聊天,過程中小愛看上林男一頂安全帽,並表示願意以性服務換安全帽,結果兩人激戰到一半,林男女友突然返家,當場抓包兩人,小愛也因此離開,但事後卻林男提告性侵。林男一審被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小愛指控,她與林男是同一所大學同學,2022年6月間,兩人參加一場聚會結束後,相約回到林男租屋處聊天,雙方也有喝酒,聊天過程中,林男突然將她壓制在下,並且動手侵犯,此時林男女友突然返回租屋處,她則是被林男女有趕離住處。事後也報警提告。

判決指出,林男對此喊冤表示,當時他們回到租屋處以後,兩人確實在喝酒聊天,但過程中小愛看上他擺在衣櫃上的安全帽,他才告訴小愛,若真的想要的話可以花錢買。

兩人後來也未就安全帽的話題繼續聊,是小愛又開口詢問安全帽的事,並且表達願意用性服務換取安全帽,他才半開玩笑說「要不要幫我打X槍?」小愛點頭答應,雙方才開始有了「愛的互動」。

由於小愛進行到一半時表示手很痠,就改為林男DIY,不過因為一直看著小愛私處,讓他慾火難耐,情不自禁便與小愛發生性關係,當下小愛也沒有反抗。但就在進行到一半時,林男女友突然回家,兩人性行為中斷,小愛也被嚇得躲進廁所,不過兩人姦情仍被女友抓包。

小愛事後還曾致電林男,頻頻哭泣道歉,表示害他被女友責罵很不好意思,可是卻又向學校老師哭訴,自己遭到林男性侵,「我覺得好髒」。對此,林男女友證稱,她當時返回租屋處後,發現門打不開,還聽到有男女在聊天的聲音,不過並未聽見有人尖叫、求救聲,等男友開門以後,她看見廁所的燈,確定有人躲在裡面,她才把小愛揪出來斥責並將人趕走。

而小愛在警訊時表示「不知道他(林男)接下來會做什麼,所以就只能照著他講的做。」且小愛離開林男租屋處後的態度,明顯與一般人遭到侵害的反應有異,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小愛說法明顯矛盾。

由於林男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經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檢察官所舉的證據,於通常一般人仍有合理的懷疑存在,尚未達到可以確信真實程度,檢察官所舉的證據,也難以證明林男有上述犯行,因此一審諭知無罪的判決並無不合,應予維持,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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