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蔡姓男子經常帶女友到義竹鄉姊姊住處作客,結果發現附近村莊有一名女性晚輩小莉(化名)是身心障礙人士,蔡男竟起了邪念,某日將小莉拉到一處廢棄豬寮加以性侵,小莉事後竟因此暴瘦10公斤,整天也悶悶不樂,家人追問後才知道小莉遭性侵。嘉義地院審理後,日前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8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的姊姊住在義竹鄉,所以蔡男經常帶著女友去找姊姊,也會與當地親友泡茶聊天,進而結識住在附近村莊的小莉,透過聊天,蔡男察覺小莉反應及理解力與常人不同,有輕微的心智缺陷。
蔡男某日在小路上遇見小莉,竟直接將她拉進一旁廢棄豬寮內性侵,還問她「這樣有沒有爽?」事後小花變得鬱鬱寡歡、還爆瘦10公斤,家人察覺有異追問,小莉才說「我被強姦了。」家人於是報案提告。
不過蔡男卻在法庭上喊冤,還當場質問小莉「為何要陷害我?」小莉也氣憤回嗆「你之前強姦我,忘了嗎?」蔡男對此辯稱,當天他在路上遇到小莉,對方突然過分親暱,不僅抓他手去摸胸部,還拉開他的褲子拉鍊,撫摸他的生殖器,但很快他就覺得「怪怪的」,馬上把小莉推開並離去。
他指出,自己並未違反小莉意願,而且他跟女友在當地與朋友泡茶聊天時,小莉也時常在場一起交談,並無任何恐懼、害怕、恐慌神情。
蔡男還辯稱,是小莉對他產生情愫,主動投懷送抱,但遲遲得不到他的回應,又見到他身邊有女友陪同,所以才悶悶不樂,後來遇家人關心詢問,她又羞於暴露對他的情意,加上表達能力不佳,才被家人誤以為是遭性侵,因此誣告他。
不過蔡男的說法顯然得不到法官認同,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莉雖有中度智力障礙,表達不夠清晰,但談及遭性侵、猥褻過程時,能清楚表達地點,並輔以動作還原現場,前後供述一致,若非親身經歷,難認其靠憑空想像就如此具體表達,何況是中度智力障礙之人,應無虛捏事實及構陷被告入罪能力,可徵其證述內容當具一定憑信性。
法官認為,蔡男對小莉來說是不熟稔的隔壁村莊長輩,但竟為滿足自己性慾,利用小莉獨自行走於人跡罕至路上、難以反抗機會及其智力障礙狀態,將人拉至荒廢豬寮內性侵,對小莉身心造成不小傷害,手段惡性並非輕微,且犯後否認犯行,也未和解,因此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