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空軍一名林姓上尉,前年在岡山空軍航院受訓期間,竟擅闖進入女幹部寢室偷內衣褲,結果女幹部剛回寢室,他還躲進廁所,並把偷來的內衣褲藏進自己褲檔,但仍被女幹部活逮,遭軍方記2大過,並核定汰除名單,必須退伍,林男不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結果駁回確定,在部隊16年的時間畫下句點。
判決指出,官拜上尉的林男2022年11月1日在岡山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受訓期間,在未經女幹部同意下,私自闖入她寢室偷拿內衣褲,被女幹部當場活逮後通報長官,軍方得知後立即予以2大過處份,並在同年11月29日火速核定林男為汰除名單必須退伍。
林男對此不服提起訴願,經國防部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林男認為,他平時與女幹部相處融洽,否則在女幹部辦公室幫她按摩肩頸時,女幹部不可能不出聲制止。
他並強調,事後他深感懊悔並已向女幹部道歉,也配合調查,認為處分已違反比例原則,而且違失行為屬於私德行為,並沒有影響軍務,加上他歷年考績評定都為甲上,原處分未考量他良好的表現,希望能撤銷原處分。
軍方對此表示,林男早在2016年就於部隊行政室對女性同仁以手指觸碰手臂及腰間,舉止輕浮有不當行為,已經違反國軍人員行為規範,2022年3月上班洽公期間又誤入女性休息室,經女性同仁發現糾舉。
如今又變本加厲闖入女幹部寢室還偷走內衣褲,且軍方調查,女幹部對林男多次藉故碰觸她身體的行為,早已心生反感、多次閃躲表示不歡迎並要他罷手,且對林男行為提出性騷擾申訴,顯見如果不嚴懲林男就沒有警惕效果。
軍方認為,林男因歹念於深夜進入女幹部寢室,拿取貼身衣物,為避免發現而躲藏於廁所,女幹部返回寢室後形跡敗露,林男還將偷來的貼身衣物塞進褲檔,導致女幹部受到極大驚嚇,身心受創。
林男事後卻飾詞狡辯,對過去所犯過錯卻未記取教訓,顯見其性別分際觀念淡薄,核予「大過兩次」懲罰實屬適當。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酌,林男行為均非可取,原處分用法並無違誤,也沒有林男所指違反比例原則的裁量瑕疵或逾越裁量等情形,判林男訴請撤銷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林男再度上訴,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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