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劉姓男子2022年6月間與父親吵架、之後他騎車外出,竟因心情鬱悶持美工刀隨機攻擊2名路人頸部,案經法院審理後,劉男被依2起殺人未遂罪,判10年有期徒刑,經過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曾因施用毒品患有精神疾病,他2022年2月出獄後,還是惡習難改繼續吸毒,同年6月間,劉男因細故與父親吵架,接著便騎車外出閒晃,孰料在返家途中突然情緒爆發,隨即拿出放在機車裡的美工刀,朝剛好騎車經過他眼前的蔡姓騎士頸部攻擊,造成蔡男左頸15公分撕裂傷。
劉男在攻擊蔡男後,先以手套擦拭刀上血跡,接著又把手套丟進水溝,沒想到8分鐘後,他又鎖定站在他家門口講電話的余男,再度持刀朝余男頸部攻擊,也讓余男上頸部有25公分撕裂傷,並大量出血。
由於劉男素行不良,卻僅因不滿情緒無處發洩,就點燃殺機,還持美工刀攻擊2名陌生路人,造成2人心中留下難以彌平的傷痛,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犯罪後還逃離現場,對案情也避重就輕,毫無悔意,甚至未與被害人和解,宜蘭地院審理後,依照2起殺人未遂罪,各判他6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0年。結果劉男對此還不服,上訴直到三審,但最高法院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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