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空軍一名已婚的少校軍官小謝(化名)與女警小玲(化名)從高中認識至今,但小謝婚後經常與小玲外出同遊,還發生性關係,並拍攝許多親密照片與影片,小謝的妻子找來徵信社蒐證,並將2人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小謝與小玲須連帶賠償正宮90萬元。
判決指出,小謝現職為空軍少校,他2010年間與妻子結婚,但2021年間,小謝與在婦幼隊擔任警員的小玲發生婚外情,還遭妻子在台中一處觀光景點當場直擊,由於當時氣氛火爆,還驚動轄區員警到現場處理。
判決指出,謝妻得知小謝偷吃後,聘請徵信社人員長期跟監蒐證,手中握有大量小謝與小玲不倫證據,謝妻據此要求小謝與小玲簽下切結書,要求2人不能再見面,否則須賠償200萬元。
然而2人雖簽下和解書,但隔年3月又偷偷在台中見面吃飯,並猶如情侶般的手牽手逛街,當天還到摩鐵開房間,謝妻見狀心寒,將2人告上法院。
小謝與小玲辯稱,2人只是朋友關係,從高中認識到現在超過20年,彼此是感情深厚的摯友,雖然有牽手行為,但無法認定超出一般男女關係,強調2人沒有一起去摩鐵,也沒有發生性關係。可是這個說法並未獲台中地院法官採信,認定2人的親密行為已侵害妻子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
謝妻不滿再提起上訴,並出示小謝與小玲的對話紀錄,2人的對話十分露骨,「小X超級賣力」、「好想小X,很久沒親他」……2人還會在幽會前一天互傳私密處照片,並彼此打氣「再忍耐一天」。
台中高分院衡量謝妻精神上的痛苦,還有小謝及小玲的職業、經濟情況等條件後,改判2人須連帶賠償90萬元,全案除了小謝,謝妻和小玲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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