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余姓男子與小他10歲的吳姓前女友分手後,因多次央求復合未果,吳女不堪其擾,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余男竟違反保護令,去年9月13日凌晨,趁吳女在超商上班時,持刀衝進超商對著吳女連砍30多刀,造成吳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所幸及急救後挽回一命,余嫌落網後聲稱自己「受到欺負」,還不斷強調「我很愛她」,但仍遭起訴,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徒刑8年。
判決指出,余男和吳女原本是男女朋友,但兩人在去年5月間分手後,余男仍持續糾纏,於是在6月聲請保護令獲准,但7月初吳女在超商上班時,發現余男又到超商前來回走動,甚至下跪求復和,於是馬上報警,警方也將余男逮捕,還依違反保護令將他拘提到案,余男也因此被收押一個多月後獲釋。
但去年9月13日凌晨,吳女在上班時,余男突然持刀進入超商對著她一陣猛砍,吳女滿身是傷的爬出大門,余男還追出來把她壓制在地持續砍殺,隔壁保全見狀也報警,並拿高爾夫球桿前來救援,待警消到場時,余男已逃逸無蹤,吳女則是倒臥血泊,沒有呼吸心跳,所幸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
警方後來循線逮捕余男,但他對於犯案動機避重就輕,只說「受到欺負」,卻又提不出具體事證,只是不斷強調「我很愛她」,而法院審理時,余男坦承有傷害吳女,但沒有要殺害她的犯意,法官根據相關事證,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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