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翁子竣/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馬文君、游顥、吳宗憲和牛煦庭今(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社會高齡化日益加劇,現行外籍家庭看護審查標準繁瑣與不友善,徒增民眾負擔,因此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將80歲以上及70到79歲的癌症二期及以上的雇主,聘用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時,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以減輕我國高齡人口照護需求。
黃建賓表示,2018年台灣進入高齡化,現今70至100歲人口約有275萬左右,80歲以上就有90萬,固然80歲以上長者身體健康,但根據111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接近6成有下肢功能衰弱情況。他說,台東縣青壯年人口在外地工作者眾多,獨放長者於家中仍不免擔心跌倒等意外發生。
黃建賓進一步指出,除了80歲以上長者,癌症死亡有8成7集中於55歲以上族群,其中70歲以上長者占約3成5,加上癌症二期及以上為腫瘤已擴散至其他部位,老年癌症病人通常接受較為保守的癌症治療,家人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在照護上。
馬文君強調,「擴大巴氏量表免評對象」是國民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之一,民國120年國內失能人口達到118萬人,台灣看護工平均月薪約5至6萬元,且接受訓練後真正投入職場僅約2成,量能有限。他說,家庭若有失能者,每個月要負擔5至6萬元,加上其他花費,往往每個月支出超過10萬元,不是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得起
馬文君說,台灣看護工短缺,必須仰賴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平均月薪約3萬元左右,但要聘請家庭外籍看護工,就要提出巴氏量表,但審核機制往往造成家屬和醫事人員緊張衝突。
游顥則更進一步指出,我國失能失智人口預估在2031年將達到118萬人,對高齡化和少子化將帶來更多負面的影響;癌症則是國人死因排行榜之一,尤其在70歲以上的長者更為常見,而癌症病患的長者需要更多照顧,但我國長照勞工短缺,一般家庭難以申請到合適的照護人員。
游顥認為,為了維持家庭和長照的健全發展,提升長者的生活品質,修訂「就業服務法第46條」是必要的,以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更不應該剝奪女性在職場上的權利,讓婦女能夠重返職場,不再為照顧家中長者而感到焦慮或失去自我。
吳宗憲表示,癌症連續41年為國人最大死因,大多數還是高齡者,考量到老年癌症患者通常接受較為保守的治療,代表家人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在照護上,然而一般家庭可能需要賺錢來負擔醫療費用,導致無法一直陪護,經常陷於兩難情況
「本次修法也特別納入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及以上雇主!」吳宗憲指出,只要符合兩項條件其中一項,在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時,皆可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他盼希望透過修法,減輕一般家庭對高齡人口的照護壓力。
牛煦庭則說,勞動部在去年曾經放寬「巴氏量表」的適用,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目前隨著台灣社會越來越老化及少子化的趨勢,勞動部本來就應該重新檢討「巴氏量表」。他認為,青壯人口需要負擔社會經濟最重要的一責,經濟的發展都需要青壯年,如果能夠減輕青壯年在社會高齡化的負擔,才能維持社會及經濟的蓬勃發展。
照片來源:游顥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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