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律師勾結詐團監委申請調查  王鴻薇修「律師法」有罪就除名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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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律師勾結詐團監委申請調查  王鴻薇修「律師法」有罪就除名

照片來源: 王鴻薇臉書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與詐團勾結的律師鄭鴻威等18人,還查出律師涉嫌將數百萬元現款藏於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引發林國明、紀惠容和王麗珍等監委關注,因此今(23)日申請主動調查;立委王鴻薇則提案修法「律師法」,未來只有涉犯相關法條,只要一審有罪就該被除名。

監察委員林國明、紀惠容和王麗珍指出,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與詐欺集團勾結並洩密的律師鄭鴻威等18人,全案移審後,又發現該名律師涉嫌將數百萬元現款藏匿於台灣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內。另外,桃園地檢署吳姓檢察官涉嫌幫助朱姓律師男友策劃,並建議朱姓律師可與鄭鴻威談合作模式等情事,已申請立案調查。

王鴻薇表示,有鑒於近年內律師涉詐不斷,半年不到,就已經發生3件以上律師涉詐,起訴律師19人,層級更擴及檢察官、法官,因此提案修正「律師法」;對於犯「洗錢防制法」,或「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有關詐騙部分,以及發起指揮操縱犯罪組織或參與犯罪者,只要一審有罪,就應該被除名。

王鴻薇說,這些司法相關人員協助犯罪詐騙集團、勾結甚至充當軍師,侵害百姓財產,許多家庭也因此家破人亡,簡直罪無可恕。她說,自己提出的修法方向,在立法院委員會的質詢,法務部也相當認同。

王鴻薇也補充,鄭鴻威、石姓法官或檢察官應該是協助打詐,結果變成詐團一員,當然應該被重懲,另一位涉案律師黃耕鴻還被爆出態度非常囂張。她認為,現在很多涉詐律師會游走法律邊緣,在於如果緩起訴或被判輕罪,最後根本不影響律師資格,所以就會為了金錢鋌而走險。

王鴻薇直言,這個社會已經為詐騙問題付出太多心力,更有有不少年輕的律師朋友向自己反應,也相當不恥這些律師的所作所為,認為現行法令上有所不足。她說,為了替這些詐團受害者申冤,更要幫律師界清理門戶,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當律師界和法界無法自律,變成罪惡的來源,政府必須出來整頓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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