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3)日審議《工會法》修正草案,多位委員關注消防人員是否可以組工會,有委員建議等《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案版本,再行處理,也有委員認為若要審議《工會法》,要與《勞資爭議處理法》一併討論,否則恐會發生罷工權行使的空窗期,危及國家治安及救災;對此,消防署表示,將配合銓敘部權責,朝向強化《公務人員協會法》相關權益辦理。
消防署說明,銓敘部已著手修正《協會法》,朝增加協會組織模式(增加三級機關協會及專業協會)、放寬協會協商事項、擴大協會參與範圍等修法方向;修正通過後,警消人員可成立三級機關協會,並得以針對職場環境等事項,與所屬或主管機關進行協商。另外,考量警消人員職務執行穩定與否,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鉅,多數先進國家並無開放相關罷工權利。
消防署特別強調,很重視基層加強職業安全之訴求,已依英、美、日等先進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三階段策略,有步驟的多面向精進消防人員執業安全,短期策略為「建立良好的硬體及裝備」,研提22項中程計畫,爭取257億餘元,規劃汰購消防車及新式救災車輛,強化消防救災裝備器材,擴大導入無人機、救災機器人等科技救災,改善消防廳舍內裝及耐震補強,汰換協勤民力團體裝備器材等。
消防署也同步推動7項新式消防訓練,強化消防人員救災效益與安全,並多元增補消防人力,消防特考班招生增為1000名,警察專科學校擴大招生為400名,以充實第一線救災人力,及全方位提升第一線救災人員安全。
至於中期策略為「建立管理系統」,在制度面部分,111年至112年消防署已輔導10個消防機關建立消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預計於113年完成輔導剩餘16個消防機關,將於114年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法制面部分,刻由行政院審查《消防法》安全衛生專章草案,如修法通過後,消防機關要設置專責單位辦理職安工作,優先編列預算購置警、義消人員防護裝備,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等。
至於計畫面部分,消防署已函報行政院審查「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中程計畫(草案)」,期程為114至118年,爭取10.5億元,以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建構專業輔助團隊、購置後勤補給車、推動消防人員健康管理、納入事故安全官訓練等,以落實職安工作,期盼制度面、法制面及計畫面的推展,長期能由下而上建立「消防職安文化」,從根本提升消防人員職業安全。
消防署再次強調,已經全方位推進消防安全工作,強化第一線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考量警消勤務運作影響社會安定至鉅,為了確保整體社會公益,將配合銓敘部修法強化公務人員協會機制,使警消人員透過協會法行使其結社權及團體協商權,降低警消人員如改適用《工會法》後,可能造成社會大眾有罷工的疑慮。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消防員組工會立委意見多 建議等《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版本、憂罷工救災空窗期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