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為勇警發聲,立委林俊憲今(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警政署應全面檢討具有特殊功績警察破格陞遷的規則與標準,並指出每年能夠符合該辦法的勇警非常稀少,年度掛零也很常見,該標準不明,且提報審查後的通過率只有一半,看得到吃不到,嚴重影響基層員警士氣。
近期台南市和高雄市警局聯合攻堅緝捕一名毒品及槍械案件通緝犯,與歹徒發生槍戰,兩市共提報3名英勇警員申請破格陞遷,卻被警政署審議會以其中2員未符「居首功」要件、1員未符「冒生命危險」要件為由不予通過。
警政署的決定傳回地方警界引起議論,也令地方心寒。有基層員警表示,能被提報破格陞職的警員少之又少,這次攻堅的功績其實已深獲第一線同袍和長官認可,只是地方認為最有資格的勇警,卻被中央的警政署認為未居首功,標準究竟誰來判定?實在令人不解。
林俊憲指出,近10年來,全國各地方警局提報破格陞職的合計僅有20件,最終通過的僅有10件,統計未通過案件原因,最多除了「未冒生命危險」外,還有就是被認為「未居首功」。他認為,居首功照字面意義來解讀,也就是在該起案件中功績最大者,各地警局既然都已提報申請,代表這些勇警就是最有功績者,怎麼到了警政署這關,卻反而認為未居首功?
「邏輯根本不通,也等於是變相不信任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林俊憲質疑,警政署用一句未居首功,就簡單駁回,到底標準何在?這些被提報的勇警為保護社會做出很大貢獻,為何警政署對破格陞遷如此保守?
林俊憲更指出,依照去年警政統計,全年共有105起員警用槍事件,其中45件為刑案,近年多起員警用槍,反而被起訴的事情,導致員警非不得已不會輕易用槍,非常緊急、危及生命的情況才會使用。他認為,刑案用槍件數反映員警面臨生命危險的情況頻率,但再對照每年破格陞職的申請數,個位數甚至掛零,這機制真的合理嗎?
林俊憲說,近年發生多起警員受傷,甚至死亡的重大治安案件,促使政府推動《警械條例》修訂等多項警政改革,這些都只是讓執勤更順利的基本功,但獎勵也一樣重要,破格陞遷就是用來表揚最傑出的勇警,機制應該更具體化、透明化。他要求警政署及主掌人事的內政部人事處,全面檢討審議流程,相信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提報上來後應從寬認定,給予破格陞遷,這是對冒生命危險守護社會的英雄最基本尊重。
照片來源:林俊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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