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即將在7月29日舉辦售票演唱會,地點選在台北市大安區CORNER MAX大角落多功能展演館,場地空間約250坪,名額約342名,演唱會分為實體門票售價8800元及線上觀看票500元,光是實體門票全數賣出,就可能有超過300萬元的收益。不過,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柯文哲此舉恐有規避政治獻金申報之嫌,而販售海外門票也恐觸犯《反滲透法》,林延鳳坦言,此例一開若有人透過「線上票」方式購票,引入外國資金、中國境外資金,恐怕就是在洗錢,對於政治獻金規範與洗錢防制都將是很大的威脅。
林延鳳質疑,柯文哲用「商業演唱會」型式夾帶總統大選募款目的,又不限海內外人士都可購票參與現場或線上活動,有規避政治獻金申報,或外國、中港澳人士不得捐獻政治獻金等規定之嫌,甚至成為介入台灣選舉的「滲透破口」。
林延鳳指出,柯文哲演唱會現場門票開出8800元的價格,比知名歌手張惠妹、五月天今年演唱會最貴的票都要貴,若只是個「想圓夢的一般台北市民或網紅」,確實應回歸商業機制而毋庸放大檢視,但作為明年將在選票上出現的總統參選人暨「國會第三大黨」黨主席,當須接受法律與道德標準嚴格檢驗,過去曾有媒體寫道由其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所提出之演唱會構想,是「希望能有別於老套大辦桌政治募款模式」,且其自己在本月9日的「董事長開講」節目也曾說是「夾帶假裝去唱演唱會,可以把政績被大家看到」。
林延鳳引用《政治獻金法》指出,按政治獻金之定義所稱「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於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發生不相當對價之給付行為時,該給付行為即屬政治獻金範疇,柯文哲也承認演唱會就是一場政治造勢活動,就是為了募款而辦,必須要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來申報,如果沒有,就是違法。
另外,林延鳳表示,柯文哲演唱會不只現場票不限我國國民才可購買,售票平台更有賣500元一張,海內外都能透過網路收看的「線上票」,恐利用此一漏洞規避政治獻金申報,或令依規定不得捐獻政治獻金之外國、中港澳人士有可乘之機,甚至可能成為《反滲透法》第三條第一項「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之犯罪溫床、洗錢工具。她強調,作為參選人兼黨主席的柯文哲並非一般網紅,可以毫無節制地在Youtube或臉書接受來自四面八方的「抖內」,必須公開說明其徵信與防堵機制,否則不僅有道德瑕疵,更可能變成重大刑事犯罪,須由監院和檢調介入釐清,確保選舉不受別有用心之境外勢力干預。
對於上訴指控,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表示,活動是商業演唱會性質,由柯文哲委託商業公司舉辦個人演唱會,所有收入該公司都將依法申報營業稅、娛樂稅,若有所得柯文哲也將依規定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這就跟出書一樣,依法申報依法辦理,並批評林延鳳對於法律知識不足讓人憂心。
不過,林延鳳認為,如果是募款,就必須要符合政治獻金法規範,正式申報,不能用商業行為的模式,欺騙民眾與挑戰法律。她表示,民眾黨如今用「商業行為」想要硬凹,說會合法繳稅,「我要問,即使合法申報稅額,活動收益最後進了柯文哲的個人帳戶,不就代表柯文哲是利用總統選舉在賺錢嗎?難道柯文哲拼的不是台灣的未來,而是自己的未來?」
其實,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四年前參選時就辦過募款演唱會,與柯文哲不同的是,當時高嘉瑜明言活動為政治獻金捐款,設定募款金額為100萬元,最後用約一個月的時間募得121萬9713元。演唱會的內容長達4小時,卡司陣容更是邀請了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前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高雄市議員黃捷、民眾黨議員黃瀞瑩、新竹市長高虹安、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等,募款資金使用上也說明清楚15%用於線下宣傳(競選周邊製作、人事費用)、15%用於網路宣傳、9%用於企劃執行及製作、8%用於募資手續費、33%用於回饋商品製作、包裝及配送、20%用於演唱會活動籌辦(設備、場地租借)。對於當持籌辦募款演唱會經驗,高嘉瑜強調,「我們當時沒線上票,也沒海外募款,一切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辦理」。
新聞照來源:取自柯文哲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批賴清德「只想用爽話討好支持者」 郭台銘:下月報告「強國之策」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