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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曝光論文案檢舉回函 要求台大、教育部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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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曝光論文案檢舉回函 要求台大、教育部公布真相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

去年九合一大選爆發的論文抄襲案還未停歇,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日前在臉書以「台大風骨今何在」為題發文指出,教育部和台大校方仍然抗拒公開林智堅丶鄭文燦丶陳明通違反學倫案三份審定報告書。教育部推說是台大校方保密不給,台大校方則辯稱是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1條必須保密不發。對此,王鴻薇今天(10日)出示兩張檢舉結果的回函解釋,不同意余正煌有抄襲林智堅和違反學倫行為,換言之是林智堅被認定違反學倫。

蘇宏達表示,事實上,教育部和台大都必須按「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2條,立即公佈林鄭陳三案審定報告書全文並對外公開說明。早在2017年1月13日,台大校方即針對當時郭XX教授等違反學術倫理案之審定結果正式召開記者會,由郭大維副校長主持,當場公佈中英文審定報告書全文並上傳網路,甚至在報告說明後接受中外媒體記者詢問,展現台大知錯能改丶捍衛聲譽的決心。

蘇宏達直言,上述三個違反學倫案,除了林智堅案曾召開記者會外,台大校方對其餘二案均閉口不言,噤若寒蟬,任由作賊者喊寃丶抄襲者續佔高位。僅僅由校長以「台大教師」的個人身份對外表示,陳明通應對社會道歉。兩相對照,台大風骨丶榮譽今何在?

蘇宏達坦言,就法律基本原則和架構,依我國「法院組織法」第83條,司法院必須網站刊載裁判書全文,接受全民之監督及公評並利學術研究。其目的就是召社會公信,並期審定或裁判者必須依法盡責。故保密的對象是過程和審定委員,而不是審定報告書。而國家法院裁判書都必須全文公開,接受公評,更遑論學校的學倫審定報告了。蘇宏達呼籲台大校方,必須誠實丶依法丶公開,捍衛百年校譽。立即「依法」公開林智堅丶鄭文燦丶陳明通案三份審定報告書全文並對外說明。

王鴻薇指出,既然台大不公布真相,那就從另一個角度,來揭露陳明通、林智堅、鄭文燦這對敗壞校譽師徒。王鴻薇出示兩張檢舉結果的回函解釋,林智堅的抄襲案件,總體而言牽涉到四個人,分別是林智堅與其論文指導老師陳明通以及余正煌和他的指導老師李碧涵,很明顯的台大調查報告,余正煌與李碧涵檢舉結果都「不予成立」,文件內容也說得很清楚,不同意余正煌有抄襲林智堅和違反學倫行為,但陳明通林智堅都被認定有錯。

王鴻薇直言,其實無論是鄭文燦、陳明通、林智堅哪一位,違反學倫的論文內容、審定結果都在網路上找得到,事情也早就人盡皆知,事發至今台大校方、教育部對於相關人等袒護,可以說是毫無意義的意氣之爭,只要一天不公告真相,只是持續讓台大與教育部,名譽受到傷害,獲利的也只是這些民進黨的高官。

新聞照來源:資料照,記者葉家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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