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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持續發酵2-2】 民眾諮詢電話湧入 立院將辦公聽會討論性騷申訴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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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持續發酵2-2】 民眾諮詢電話湧入 立院將辦公聽會討論性騷申訴修法

【#Me too持續發酵2-2】 民眾諮詢電話湧入 立院將辦公聽會討論性騷申訴修法 7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 / 台北報導

近日政界、藝文界、媒體界等各領域接連爆發多起Me too事件,許多曾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被害人紛紛闡述自己被侵犯的經驗,凝聚被害者力量並且揪出加害者。立法委員范雲本月12日將舉辦「接住受害人,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公聽會,希望匯聚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和政府部門的力量,共同探討修法的方向。

根據公聽會討論題綱指出,在身分問題上,現行性騷擾加害人身份別不同,會造成法規適用上的不同或漏洞,導致加害人難以被行政調查、懲處,也會造成申訴窗口不同,導致求助困難,將討論改善辦法;申訴期限上,現行性騷擾防治法行政申訴有一年期限,惟實務上許多被害人難以於期限內提出申訴,年限會討論是否延長;調查委員會組成方面,將討論是否應建立一致準則,並規定委員會組成應有外部專家;申訴不受理或對結果不服的救濟上,性工法的申覆將討論是否設置主管機關負責的救濟機制;通報義務上,將討論完善性工法通報主管機關義務,降低吃案的可能性;被害人服務方面,現行缺乏性騷擾被害人法定服務,僅由部分NGO自行承接,將討論是否應修法要求政府機關或雇主提供如心理輔導、諮商、法律協助、社福資源轉介等被害人服務。整體也將研議如何完善性騷擾申訴機制、讓被害人不再恐懼。

范雲辦公室指出,受害者中,有些人在遭受性騷擾時採取行動,例如向公司主管反映或試圖報案,但卻未獲得妥善處理;更多的受害者因為缺乏安全感,從未對加害者采取任何行動;還有一些人因為行政申訴的困難,只能走上費時費力的司法訴訟之路來尋求正義。

范雲辦公室表示,為了完善性平三法的性騷擾申訴機制,讓受害者在一開始就得到支持,我們將舉行這次公聽會,希望匯聚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和政府部門的力量,共同探討修法的方向,為台灣社會建立更強大的性騷擾受害者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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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指出,在職場上發生的性騷擾行為上,《性別平等工作法》有規範雇主的責任,以及對於被害人的補救與輔導措施。每個職場都必須公告性騷擾申訴及處理辦法,沒有的話,勞動局等主管機關就會依法處罰並限期改善,不改善就持續處罰,並輔導雇主建立申訴機制。

實務執行上,當被害人提出申訴之後,勞動主管機關就會介入調查,並保障勞工工作權。公司人事部門也應積極與被害者協談心理復健、公假等友善措施,加害者與被害者也應隔離調整,將加害人調部門等。

社工心理諮詢方面,《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會規範主動派社工協助被害人,包括協助訴訟、筆錄、開庭等。

陳淑娟提到,這波Me too浪潮下,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相較過去接獲了更多諮詢案件,民眾會打電話來詢問自己的狀況適用哪些法律。陳淑娟強調,被害人只要遇到疑似性騷擾案件,一定可以說出來讓政府單位介入,政府會第一時間相信被害人並提供幫助。

照片來源:范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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