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大法官憲判字第8號判決,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今(7)日在立法院抨擊大法官造法弄法,要求各級法院一致決,根本是實質廢死。而針對現行37名死刑犯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傅崐萁指出,既不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也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要求法務部全面清查收容資料,給社會一個交代。
司法法制委員會就憲法法庭113年度現判字第8號判決,邀請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及法務部長鄭銘謙備詢。傅崐萁表示,大法官憲判字第8號已經嚴重破壞中華民國司法體制,荒腔走板的大法官無恥又無言,讓全民陷入空前的危機當中。
傅崐萁表示,《憲法》78條只是規定當法律有隱諱不明或訂定不明時,司法院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現在憲法法庭卻造法玩法弄法,創設8道最嚴格的關卡形同實質廢死,要求各級法院採取「一致決」。他說,此舉直接侵害《法院組織法》第105條,未來大法官憲法法庭是否也必須採一致決同等標準?
「如果37名死刑犯非常上訴後,改判無期徒刑,因收押天數可折抵執行天數而立即假釋,如此一來這些人將直接重返社會?」傅崐萁指出,發生在民國80幾年的犯行,無期徒刑的假釋條件已從10年、15年不斷往後延到25年,現在37位死刑犯怎麼判定假釋基準?此舉非但不符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更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越講越離譜。
傅崐萁也批評,自己問及目前收容最久的嫌犯,法務部答覆是19年但尚待細查,究竟37位待執行死刑犯有多少人符合立即假釋標準?他要求全面清查後,將資料送立法院。
「精神鑑定的新制度更是不可理喻、不可思議。」傅崐萁指出,現在判死刑定讞之人,除了原本的制度是考慮「行為時」是否處於精神障礙,現在竟然擴大擴張到「審判時」也要考慮行為人的人格是否有問題、心智精神是否健康。
「最荒謬的是,在判決定讞後執行時,也要考慮受刑人是否有足夠受刑能力。」傅崐萁抨擊,第一次看到「受刑能力」作為是否執行死刑的構成要件,實在無法理解。他也諷刺,做出如此離譜判決的15位大法官是否先做精神鑑定?人格是不是有殘缺?有沒有精障?
傅崐萁強調,為什麼國家越打越詐?這麼多虛偽假面?從這15位大法官就看得到,「不敢說違憲,但是實質就是廢除死刑」。他說,這不但是受害人的的悲歌,死刑釋憲案宣判的9月20日,更是中華民國司法上最黑暗的一天。
照片來源:傅崐萁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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