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陸軍航特部謝姓中校,退休前被吸收成為共諜,更密謀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中國等相關共諜案,高等法院依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謝姓中校有期徒刑9年。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指出,若是共諜成功駕駛國軍直升機叛逃,對於國家形象及國軍士氣影響有多大,且還不論在國際關係中對台灣的影響;他強調,唯有正視此嚴峻問題,修訂出相應的法律,才能遏止共諜案一再發生。
陳冠廷表示,日前在野黨立委針對他所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以及其他執政黨立委的國安相關修法提案,指稱像是回到「戒嚴」時代。但他認為,從目前為數甚多的共諜案例來看,國安法必須因應危害國家程度,進行調整。
陳冠廷提到,當初針對《國安法》修正,其中第2條第2款擬修正為「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因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違反規定者,罰則從1年以上7年以下,修正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則從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修正至3千萬元以下罰金。他表示,如此才能更有效適用實務情況,以及遏止共諜發展。
「想像一下,若是共諜成功駕駛國軍直升機叛逃,對於國家形象及國軍士氣影響有多大?」陳冠廷強調,先不論直升機價值10億多台幣,若叛逃成功,未來與美國、甚至其他潛在國家,安全上的合作上傷害有多嚴重?他說,此案判決正是回應在野黨立委說法,也證明修法之必要性,
陳冠廷表示,此案是用收受賄賂罪來判處,最重也僅能併科罰金200萬元,「試問這樣的刑罰合不合理?《國安法》規定是否仍存有許多不足地方?」他說,這也是為何要一再強調針對《國安法》等相關法律檢討、修正,甚至加嚴,就是為了遏止共諜案一再發生,唯有正視這樣的問題,修訂出相應的法律,才是正道。
照片來源:陳冠廷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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