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29)日表示,這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一審判決有罪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任職期間,而非市長任內。張啓楷也質疑內政部將高停職停薪是「竹篙湊菜刀」,並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他說,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張啓楷也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因此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還違憲。
對於高虹安半薪也遭停,張啓楷也為她叫屈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張啓楷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照片來源:張啟楷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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