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威京集團於今年度5月正式公開預計於2026年將完工頂級商辦園區京華廣場,即原京華城改建案,對比實價登錄每坪可高達250萬元。然而細數京華城的容積變更史,竟然發現容積率高達840%,而核可通過更是在柯文哲市府期間。台北市議員、立委參選人許淑華批評,面對大財團能夠給出史上最高的容積率,對比公辦都更連1坪換1坪都達不到,市府的責任究竟是為平民發聲,還是圖利財團?
許淑華指出,威京公司自民國79年申請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將計畫範圍從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但市府只同意提供容積率392%興建京華城。而100年時以經營不善為由,向市府爭取更新多目標多元化,要求提供滿額容積率達560%。而在102年馬英九執政時期監察院共發9次函文糾正當時為郝龍斌市長執政之台北市政府,卻遲遲未通過。而等到107年1月18日,也就是柯市府時期才公告生效,同意提供560%容積率,更誇張的是威京集團仍不滿足,並於109年再申請容積獎勵率20%、容積移轉率30%,而柯市府居然在111年公告核可決議,此時達到史上最高的容積率840%!
許淑華進一步指出,從最初的392%容積率暴增至840%後,集團等同於增加近20000坪面積,僅以每坪價值200萬試算,相當於獲利400億。威京集團回饋市府的內容卻僅為停車格回饋(充電汽車格共90格、機車格共76格)、認養復盛公園50年、提供242坪公益空間。更離譜的是,原先規劃建立空橋改善行人通行問題,卻在111年1月21日時的都審案中取消,改以維護周邊路面、人行道改善作為回饋方式,變相又省了1億。
許淑華表示,歷次委員會之中,多位反對申請案的之委員如:宋鎮邁「認同曾光宗所說本案不適用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對面有文資跟市民高架,請申請單位提出圖資。」黃台生「申請單位不適用都更條例,想突破原來的規定,提出專門針對個案的規定,質疑是否妥當。560%已經是一個衡量過的權益,原先只有392%。不應該以對價關係就來修改規定,都委會沒有這個權限。」
在之後柯市府時期招開的都審會議中,都不再被邀請。而調閱111年4月28日的都審會會議紀錄後赫然發現,總計委員共23人,而反對委員已被撤換,出席委員中,府內委員共8人、府外委員共7人,僅靠府內委員就可以達到決議,出席委員更有時任民眾黨秘書長。而此次會議更是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召開,將如此重大的決議草率地通過,是否明擺就是為了護航?
許淑華嚴正抗議並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市長蔣萬安針對京華城改建案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許可開發案,要求送政風處徹查,並移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是否有任何圖利特定集團之情事。
對此,威京總部集團回應表示,集團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用地,北市府計算容積率時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將原捐地後應為560%的容積率,誤導為打七折後僅剩為392%,嚴重剝奪我方權益,也引發日後容積率爭議。
俟經威京總部集團為此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業經監察院調查後函文糾正北市府,始於107年將容積率回復為560%,惟當時北市府竟不當刪除都市計畫內原有「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之保障,對威京總部集團造成莫大損失及不公平對待。
為此,威京總部集團目前興建京華廣場頂級商辦園區,係按《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辦理,以法定容積不超過20%之容積獎勵額度進行規劃設計,加計容積移轉後合計容積以不超過法定容積1.5倍為上限,其獎勵項目包含:智慧建築、綠建築、耐震設計、建築特色典範、公共開放空間、無障礙通用設計、新技術應用等,以符合公益性、對價性等通案原則。威京總部集團強調,「一切程序皆依相關法令辦理,特此聲明。」
照片來源:許淑華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國民黨質疑蕭美琴公私不分 賴清德競辦回酸:趙少康不辭董事長對侯沒信心?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