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苗栗報導
近年來,露營在國內蓬勃發展,相關的露營場域不斷增加,但多數場域坐落在農地範圍內,去年交通部觀光局公告「露營場管理要點」,苗栗縣今年5月份才核發第一件農地容許使用露營設施申請案,但多數業者不願配合苗栗縣政府那管,縣長鍾東錦表示,將會針對違法不肯納管的場域加強稽查,罰到來申請為止。
鍾東錦表示,月前南庄鄉不肖露營區業者亂丟垃圾案,要求環保局等單位繼續嚴加稽查該不法業者,也對二百多家,絕大多數違法開發的業者表示不滿,痛批不法業者隨便整地就變成露營區做生意,投資一點點金額就坐享高額效益,這樣誰還會來苗栗蓋合法飯店和民宿?簡直沒有王法、沒有公平正義。故在縣務會議中裁示,將露營場分四大類納入管理,要求露營場業者都必須向苗縣府申請設置許可,加強落實山林、環境保護工作,杜絕濫墾、破壞山林的惡性循環,由縣府管理合法露營場域,讓消費者安心。
苗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提到,全縣有326家露營場,目前依據中央頒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申請合法的有70案,審查中有18案,核發同意文件有5案、駁(撤)回有四案,希望今年底前可以核發15案。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則表示,許多露營相關法令過於嚴峻,有些業者盼望合法,但實際條件卻不容許完全符合規定,盼望中央與地方能再協調出彈性的方式,協助更多業者走向合法化。
照片來源:苗栗縣政府新聞處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