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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幼兒園2歲童遭師夾頭 教育局:教保員勒令停職

台中幼兒園2歲童遭師夾頭 教育局:教保員勒令停職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台中市太平區一間私立幼兒園遭家長指控,2歲兒子8月初才送校,10日卻遭郭姓教保員拉扯、大腿夾頭,導致身上多處瘀青,已先將孩子退學,請醫院開立驗傷單、並向教育局通報。遭指控的幼兒園澄清,該教師已在園任教多年,風評一直都不差,當時可能是在與孩子帶動唱,動作太大引發誤會,目前先將該教師停職。台中市教育局今(17)回應,全案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查處。

教育局表示,園方在8月10日晚間向教育局進行通報校安,隔(11)日教育局也收到此案通報,隨即請園方提交查處報告書,教育局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教保員擔將幼生拉至身邊,並用雙腳固定,疑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造成傷痕等情事。全案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加速查處中,如調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且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爲人6萬至60萬元罰緩,並通報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而幼兒園也將依同條例第46條規定,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幼兒園得減招、停招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

家長也控訴,看完監視畫面後,園方即以「更新設備」讓影像消失,幼兒園黃姓園長回應,因保全公司到園維修更換監視器,造成8月11日以前的檔案損毀,但10日該生在園內的關鍵影像仍有留存,一切將配合市府調查。

針對畫面遺失,教育局表示,園方以監視器運作異常等原因導致影像遺失,使案情全貌無法了解,有規避檢查之嫌,將依幼照法規避檢查應處負責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市議員林祈烽表示,針對台中市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建立,已多次在議會提出,教育局應盡速調查清楚,給孩童與家長一個交代,但凡情節重大,除教保員停職外,該園或該校也應立即停業處分,此案幼童已多處傷痕,即屬「情節重大」呼籲教育局對園方應採取相關作為。

照片來源:取自林祈烽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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