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台中捷運5月10日發生吊臂墜落意外,造成1死10傷,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今(8)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3個月過去,不僅事故原因仍不明,台中市事故調查報告更答非所問、訴求台中市府、中捷公司、勞動部等相關單位應依法公開這起人為事故個案和背後結構性、制度性相關等資訊。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表示,中捷事件是系統性風險造成災害的事件;興富發、中捷公司,以及台中市政府三者都應該承擔起最終責任。尤其是台中市政府,對中捷公司的風險管理與捷運周圍限建區的興富發建案施工,都應負監督責任,不應將調查責任都推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立委洪申翰指出,這份報告就是卸責用,造成事故的興富發建案是在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的限建範圍內,報告中卻表明「捷運周邊禁限建規定的分工,由建商提供給交通局,交通局轉送給中捷公司,所以中捷公司要去負責。」台中市政府明明知道若有意外,就會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巨大傷害,卻沒有任何的事前督導和檢查,他質疑,這是一個負責任的地方父母官應該有的心態嗎?
對此,台中市交通局局長葉昭甫回應,事件發生至今,市府、都發局和勞工局等各局處單位一直謹慎處理,7月底已將行政調查報告呈給議會,目前運安會也進行訪查,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八條,為免影響事件當事人權益,及避免影響調查方向,市府不做事故發生原因臆測,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將由運安會統一發布,另外,因本案涉及人員傷亡,地檢署也有承辦人員進行調查,並非消極無作為。
中捷案發生至今,興富發9處工地仍為停工狀態,交通局表示,要復工須由各處工地提出相關安全報告,送予市府審查,通過才可復工,僅有因日前颱風影響,針對施工點進行加固,事發現場的相關塔吊卸除則會另行安排時間施作。
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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