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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來開匯/大法官審查不能淪政黨鬥爭 黃虹霞:姚立明在立院一定被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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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來開匯/大法官審查不能淪政黨鬥爭 黃虹霞:姚立明在立院一定被電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前大法官黃虹霞今(9)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關於死刑議題,黃虹霞表示,自己明確反對廢除死刑,並強調大法官對死刑的解釋並非「實質廢死」,而是基於現行法律框架下,對法官在判決過程中應注意事項的進一步規範。

黃虹霞回憶,在其擔任大法官期間,死刑相關案件早已送進憲法法庭,但由於意見分歧,該議題一直未能得到明確處理。她坦言:「這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議題,這屆大法官能做出判決非常勇敢,我在被提名為大法官時就曾被立法院質詢是否支持廢死,我的立場非常清楚,我反對廢死,至今未改。」

針對近期大法官針對死刑的解釋,黃虹霞表示,該解釋並未廢除死刑,而且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也沒有超出普通法院法官在判處死刑時的原則。她指出:「死刑的存在,是基於法律的明文規定,大法官解釋只是在此基礎上,強調法院判處死刑時的原則性規範,這並不是實質廢死。」

黃虹霞解釋,死刑判決的過程中,法院需經由3審制共11名法官的共同裁定,且任何一名法官若有不同意見,都可能對結果產生重大影響。她指出,「死刑的核心原則是『求其生而不可得』,也就是只有在犯罪情節極為重大且其他刑罰不足以回應的情況下,才能考慮死刑。」

黃虹霞也特別強調了對犯罪被害人的保護,並回憶自己在擔任大法官期間,曾在釋字第762號意見書中提出加強被害人保護的建議,這些建議後來被納入刑事訴訟法修正中,成為專章。「我一直聽到民眾的聲音,認為法律過於偏袒被告,忽略被害人,我相信作為大法官,必須傾聽人民的聲音,並以實際行動回應。」

黃虹霞還提到,自己的個人經歷也讓她對被害人保護有更深的感觸。她也說,「我曾經是犯罪的被害人,這些經歷讓我能更全面地看待法律問題,也更加注重被害人的權益。」

黃虹霞喊「反廢死」但同意大法官釋憲內容 求生而不可得公正審慎是關鍵

黃虹霞表示,死刑議題應以理性對話為基礎,各界需謹慎考量其影響,避免簡化或極端化討論,「死刑不是簡單的正反問題,而是關乎法律、公平與人民安全的綜合性課題,我們應該在既有法律框架下,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以滿足人民對正義的期待」。

黃虹霞接著表示,檢察官制度的設計原本是為了保護犯罪被害人,但在實務運作中,卻常被認為是偏向保護被告。她呼籲司法體系應加強被害人保護,同時堅守程序正義,實現司法公平。

黃虹霞指出,檢察官作為國家機關,其角色是代替被害人提出陳述,代表其利益,理應在刑事訴訟中發揮重要作用,但由於刑事訴訟法注重程序正義,可能讓部分民眾覺得被害人的權益被忽視。她解釋:「程序正義是刑事訴訟的核心,但也必須確保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能夠被充分聽見,這是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

黃虹霞提到台灣在被害人保護方面的進步,例如設立了被害人保護協會,並在重大案件中提供公益辯護服務。以近期的后豐大橋墜橋案為例,她分享了自己的觀察:「透過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努力,讓被害人在庭上有了專屬的律師發聲,這是台灣司法進步的體現,過去被害人的聲音往往被忽視,現在有了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黃虹霞認為,藍綠白政治人物應攜手合作,推動整體社會進步,「只有一方努力是不夠的,雙方都需要共同努力,人民的立場很清楚,我們希望台灣的制度能永續發展,這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黃虹霞強調,自己卸任後已回歸普通民眾的角色,但仍希望透過分享專業經驗,為台灣的法治建設貢獻一份力量。「台灣是我們的寶島,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它永續發展,這需要全體人民與政治人物的共同努力。」

黃虹霞自曝曾為犯罪被害人 司法體系應加強被害人保護

針對大法官提名程序發表看法,黃虹霞表示,強調立法委員在行使同意權時,應拋開黨派顏色,專注於提名人的公正性與專業性,大法官提名制度設計了立法院的同意權與審查機制,其目的是檢視提名人是否具備公正立場,而非單純依政黨偏好進行政治操作。「不要只因為提名的不是自己喜歡的人,就對制度提出威脅或干預。」她認為,立法委員應將個人和政黨偏好擺一邊,回歸制度本質。

「姚立明一定會被電得滿頭包!」黃虹霞說,以過去大法官提名的實例為例,「他如果在立法院接受審查,肯定會被問到滿頭包,因為審查過程就是要讓立委有機會提出質疑。」但她也提到,過去馬英九政府時期的提名人也經歷了嚴格的審查,有些提名人甚至在過程中遭到猛烈質疑。

黃虹霞認為,這正是憲法賦予立法院同意權的核心功能,透過公開質詢與辯論,檢驗提名人的適任性。她強調:「同意權的行使是為了保證大法官的公正性,而不是作為政黨鬥爭的工具。」

針對部分聲音提出若不滿意提名人選,可能推動修法的情況,黃虹霞表達了明確反對意見。「不能因為不滿意某些提名人,就威脅修改《憲法訴訟法》,這種行為會破壞制度的穩定性與公信力。」她認為,大法官提名是憲政制度的重要一環,各方應該以長遠的憲政發展為重。

黃虹霞最後說,在未來的大法官提名過程中,立法院與政界應共同致力於制度的健全化,避免讓黨派對立影響憲法機制的運作。「憲法賦予我們的制度是為了促進公平與正義,而非淪為政治工具,我們應該回歸制度的核心初衷,確保司法公正與社會信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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