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針對京華城弊案,目前是否停工,台北市政府仍未說明清楚立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秦慧珠今(7)日在市議會市政報告中質疑市府處理京華城問題的態度,要求市長蔣萬安對此作出公開回應,避免重蹈大巨蛋事件的覆轍。她表示,市府有很多問題可以透過專案報告來解決,但對於京華城的處理方式,市府需要有明確的主張,而非「人云亦云」。
秦慧珠指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曾讓大巨蛋停工5年,導致許多問題遺留給現任市長蔣萬安,例如至今未解決的漏水問題。因此,她強調,市府應該明確說明對京華城的處理立場,以展現有主見的政府態度。
秦慧珠提到,檢察官扣押京華城土地的法院裁定,屬於保全土地不得轉移的概念,目的是防止土地在審查期間被轉賣給其他人,變成善意的第三者,使法院後續判決難以執行。
秦慧珠說,扣押土地並不代表必須停工,也不意味著一定要沒收容積率,這些需要等到三審定讞後才能確定。因此,市府去向法院詢問是否需要停工,只是形式上的動作,最終決定權仍在市府手中。
秦慧珠強調,法院不會指導市府是否停工,因為這屬於行政處理範疇,而法院僅負責刑事方面的裁決,市府的這一舉動僅是為緩解壓力而進行的假動作,實際如何處理京華城問題仍需回歸市府自行決策。
秦慧珠說,目前沒有法律依據要求京華城停工,若要停工則必須有法律支持,以免政府再次面臨訴訟風險並可能遭受國賠。因此,她要求市府應盡快針對京華城的處理方式作出公開說明,讓民眾了解市府的立場和計劃。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則表示,北市府發函法院的行為意義不大,因法院回覆的通常只會建議市府依權責處理,沒有實質的指導作用。她批評,目前的處理方式,例如「停止施工勘驗」,對財團來說罰款僅為9000元,根本沒有威懾力。
顏若芳指出,京華廣場預計2026年底完工,但三審定讞的過程起碼需要5到10年,也就是說到判決確定時,京華廣場可能早已建設完成,目前市府的處理方式無法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
顏若芳建議,根據內政部在民國66年的函釋,工地一旦遭扣押就必須停止勘驗,而依據《建築法》第87條,若未按時申報勘驗,市府在必要時可以勒令停工。因此,北市府完全有依據讓京華廣場「變相停工」,這樣才能即時維護市民的權益。她強調,市府應該積極採取行動,運用現有法規工具,名正言順地保護市民免受利益損害。
照片來源:北市議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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