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對於重大刑事案件中被告未被認定為最嚴重犯罪的判決,前台北市政府教育組顧問王致雅與40民間團體聯合聲明今(6)日表示譴責不滿,並呼籲社會對司法系統進行改革。
40民間團體聯合聲明譴責指出,被告最初本於僥倖心理試圖強姦無辜、毫無抵抗能力的被害女子,最終殘忍殺害具有重大貢獻的專業教師,這種行為本應屬於最嚴重犯罪,最高法院卻不認同,顯然違背國家常理與社會共識。
40民間團體聯合聲明譴責強調,由於立法怠惰,現行法律未明定「最嚴重犯罪」的要件與定義,導致司法機關在此案中有機可趁,刻意不認定被告行為屬於最嚴重犯罪。他呼籲社會共同譴責這種判決,並要求進一步明確法律規範,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聲明由40個民間團體聯合發起,包括台灣貫徹憲治文明人權協會、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高雄市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等,呼籲司法體系應該正視被害人的權益,並保障國民的安全。
這些團體共同聲明,指出司法系統應以被害人的立場為重,並應對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給予嚴厲的判決,避免再度傷害受害者及其家屬,保障社會公平與正義。
40個心中有被害人之司改聯盟如下:台灣貫徹憲治文明人權協會、台灣公民財產權益保障服務協會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台灣靖安文教促進會、台北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桃園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新竹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苗栗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台中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嘉義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中華民國廉政監督協會、高雄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全國法紀會、高雄市文明人權服務協會、新竹市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新竹市法治文明服務協會、桃園市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宜蘭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台北市文明人權服務協會、南投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中華民國公道正義服務協會、台南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財團法人善願文化基金會、公道正義服務協會新竹縣關西分會、金門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靖安文化促進會、億熹傳媒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善藝國際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護兒御守團協會、公民團體台灣清新3.1連線、中華中興菁英發展協會、小圓班長真情有緣公益團、海峽兩岸生物科技協會、中華經濟報股份有限公司、新觀念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大中華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社團法人台灣百合公義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老莊學術基金會、中華人權協會,共同聲明譴責。
照片來源:取自王致雅粉專。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