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基泰大直」建案施工導致周邊鄰房下陷,除了基泰建設要負最大責任外,台北市政府在2022年修改《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改變了政府的角色,讓建商自行處理,導致此案錯失在第一時間處理的時間,而發生此案,但前市長柯文哲面對批評時,竟然說自己法規修嚴,是批評的人要換良心。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與陳賢蔚於今(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開《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修法後損鄰案成案列管的數據,顯示修法後損鄰列管案大幅降低,證明修法有利於建商,認為柯文哲應該針對這件事情具體道歉,並要求建管處儘速針對修法後,所有的陳情的損鄰陳情案件,依最新通過的損鄰處理程序協助所有民眾再次勘查。
簡舒培指出,根據建管處提供的數據,2019年至2021年台北市民眾陳情損鄰分別為386案、344案、352案,經鑑定確實造成損鄰有153案、116案、136案,損鄰案列管比例為39.6%、33.7%、38.6%。然而,自2022年修法後,當年民眾陳情473案,只成立92案列案比例為19.5%;2023年至今民眾陳情案件448件,只成立76案,列管比例再降到17 %。由此可見,柯文哲2022年修改了損鄰規則修改後,損鄰成立的案件大幅下降,柯文哲還敢說不是放水?
簡舒培指出,在台北市政府2022年公布的《損鄰規則》修正總說明中提到,台北市政府因為民眾對自身權利意識漸重,使得施工損鄰事件之案件量逐年提高,惟行政機關量能有限,才會修訂《損鄰規則》。顯見,當時柯文哲修改的規則內容,是將原本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主導損鄰會勘的角色,改由建方在損鄰案主導的角色,民眾必須自己面對建方的損鄰勘查,如果民眾不認同建方對損鄰所做的初步安全認定書或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也無法改變,只能後續找第三公正部門來鑑定,這也是「基泰大直」建案這次造成公安危害的重要原因。
陳賢蔚議員比對《損鄰規則》新舊條文內容,根據舊條文第四條:「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經有受損疑義之房屋所有權人請求都發局協調時,都發局應通知受損疑義戶與拆除執照申請人、工程起造人或承造人及監造人或監拆人擇期會同勘查損害情形」。也就是說,都發局在接到受損疑義戶的申請後,必須通知雙方進行會勘,損鄰鑑定會勘由都發局主辦,鑑定過程中都發局也在場監督,因此可以相信鑑定結果的專業性,建方不敢為所欲為。
然而柯市府修改後的《損鄰規則》第六條:「都發局受理申請後,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十四日內,勘查建築工程施工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並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二、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勘查鄰房是否屬施工損害,並製作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都發局在受理損鄰陳情案件後,要求建方會同監造方「自行勘查」,並在14天與30天內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送都發局備查。
陳賢蔚說明,在柯市府修改《損鄰規則》後,都發局身為主管機關,雖有監督責任,但鑑定過程中不會到場監督,這種情況就變成「山中無老虎,猴子做大王」。建方主導鑑定通知、勘查時間和日期,如果受損疑義戶難以配合,可能會收到不予列管的結果。鑑定結果也由建方說的算,對於結果不符,受損疑義戶請自己再提鑑定,這樣怎麼期望建方會認定自己有責任。
陳賢蔚批評,依照舊條文,由都發局主導的會勘紀錄,內容會詳細記錄受損疑義戶與建方的意見,以及監造人的認定結果(附件四),但依照新條文,建商製作的「初步安全認定書」和「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只要簡單勾選建築工程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以及受損疑義戶是否由施工造成,完全不用填寫其他內容,這樣的認定書怎麼會有公信力?且新法條則訂定制式化的時間,建商最久可以拖到30天再勘查鄰房,如果30天內有災情發生,民眾將受到更嚴重的損失。
蔣萬安市長目前已宣示要對損鄰規則再次進行修法,但2022年修法後的921件損鄰陳情案,其中還有656件的損鄰案、分屬132個施工建案,目前都還在興建當中,這些案件過去因適用新法規定,未認定損鄰進行列管。
因此,簡舒培與陳賢蔚認為,這些案子都可能因適用新條文被輕放,為避免基泰大直案再次發生,建管處應立即主動聯繫儘速至現場進行損鄰會勘,以維護民眾安全。
照片來源:簡舒培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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