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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提國會改革釋憲 黃國昌:看不到有任何受理的理由

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提國會改革釋憲 黃國昌:看不到有任何受理的理由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CNEWS匯流新聞網》與知名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合作,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今(1)日首波先談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和監察院向憲法法庭提出申請釋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以過去憲法法庭受理標準,目前看不到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申請可以被受理的理由。

黃國昌強調,憲法法庭必須嚴肅對待,並依照憲法訴訟法的規定進行申請。他指出,各個不同憲政機關在申請法律違憲解釋的要件和門檻不同,目前大法官已受理案件是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領銜51位委員所提出。

黃國昌表示,根據媒體報導,總統和行政院已經申請憲法解釋,監察院則於今日下午兩點半委由律師申請。他強調,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在申請憲法解釋時,必須明確說明行使職權時適用法律產生的違憲疑慮,目前憲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組成,對於行使職權適用法律的標準非常明確。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目前看不到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申請的具體理由,呼籲應說明行使了哪些職權,適用了哪些法律,並產生了哪些法律疑慮。他說,如果憲法法庭標準沒有變動,那麼憲法法庭不應該受理這些申請。

黃國昌也以過去監察院申請不當黨產條例釋憲為例,指出當時大法官認為監院未具體說明,因此沒有受理該案件。他強調,目前不預判憲法法庭是否會在這個案件中,改變受理標準,將靜待憲法法庭接下來的程序和適用標準的決定,雖然憲法法庭決定是最終的,無法再被挑戰,但必須接受輿論和公眾的監督。

指國會改革釋憲應言詞辯論 黃國昌:部分學者當官後把理念丟垃圾桶

黃國昌還舉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說明即使是最高法院的決定也要接受批判,他還提到上週川普和拜登的辯論中,墮胎議題成為焦點,並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40年前確認婦女的墮胎權利為憲法權利,但後來隨著法院組成改變,這項判決被推翻,引起美國社會廣泛的爭議,並成為美國選舉的重要議題。

黃國昌表示,根據憲法訴訟法的規定,的確僅有兩種情況下必須進行言詞辯論,分別是彈劾總統和政黨解散,而其他案件則規定可以不進行言詞辯論。但他也解釋,憲法法庭與全國各地的地方法院不同,全國僅有一個憲法法庭,也不像最高法院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有多個分庭審理,因此在立法時,為憲法法庭提供一些彈性,允許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進行言詞辯論,是否進行言詞辯論,應根據案件的重要性來決定。

黃國昌認為,國會改革這麼重要的案件,本來就應該進行言詞辯論,這件事高度重要,社會都非常關注,憲法訴訟法給大法官有彈性空間,並不代表其裁量權可以肆意妄為。他也質疑,行政院是否認為在此案件中可以不進行言詞辯論,而大法官就僅聽取片面之詞便做出判決。

黃國昌強烈批評,部分憲法學者在成為官員後,拋棄過去的理念,「我覺得憲法學者不要當了官員之後,把自己過去理念都丟掉垃圾桶裡面!」他強調,憲法訴訟法應該要嚴格遵守,特別是在重大案件中,必須進行言詞辯論。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攝影記者林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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