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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教育局「蓋牌」幼兒園性侵案 林延鳳:蔣萬安應向社會大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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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臉書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性侵案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9)日表示,向市政府教育局調閱111年7月的調查紀錄時,教育局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權法)為藉口拒絕提供,形同「蓋牌」,難以昭公信;她也說,台北市長蔣萬安僅派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惠道歉是不夠的,蔣也應親自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回應教育局長的適任問題。

林延鳳指出,教育局曾對媒體稱「因兒少權法難以主動調查」,但當媒體詢問相關條文時,教育局卻3日未回應,顯見兒少權法已淪為教育局不作為的遮羞布。她強調,政風處應對公務員不作為的事證進行調查,並移交監察院續行調查。

林延鳳指出,如果教育局依照性別平等相關管道進行調查,而不是僅調閱監視器,應該會有一份能昭公信的調查報告供各界檢視。她表示,如果要保障被害幼兒的隱私,可以遮蓋其姓名。

然而,教育局依據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規定,聲稱「因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或隱私及所製作或持有之文書,應予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洩漏或公開」。

林延鳳批評,議員對社會矚目案件的監督職權,在教育局看來不屬於「正當理由」,教育局的行為顯得心虛,用盡一切手段來掩蓋其毫無作為的真相。

林延鳳認為,教育局媒體聯絡人在對媒體稱該案「因兒少權法難以主動調查」時,當被媒體詢問相關條文為何時,竟3日相應不理,教育局已經急到「慌不擇路,口不擇言」,無法繼續用謊言編織藉口,只能「裝死」。她質疑,如果此事件發生在蔣萬安的孩子身上,是否也會如此荒誕不經地處理?

根據市府提供的大事紀資料顯示,111年7月第一起個案通報後,教育部告知相關辦法可直接令行為人停職並成立調查委員會,但教育局卻未有作為。

林延鳳說,直到112年7月接到通報後,才採取停職與成立調查小組,導致一年空窗期內更多幼兒受害。她指出,教育局屢以兒少權法為藉口的行徑荒謬且雙標,湯志民局長繼續神隱,蔣萬安面對媒體實問虛答,僅推一個副局長道歉,社會大眾根本無法認同。

最後,林延鳳強調,兩任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應道歉謝罪,湯志民局長也難辭其咎,政風處應對公務員不作為的事證進行調查,還給受害家庭一個公道。

照片來源:林延鳳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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