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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風波燒!陶晶瑩、 賈永婕等藝人籲立院修法

黃子佼風波燒!陶晶瑩、 賈永婕等藝人籲立院修法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去年被踢爆Me Too,事後仍持有及購買未成年性影像,引發社會撻伐,多名藝人也看不下去紛紛譴責此事,由於該事件擴大,藝人賈永婕擔任發言人,今(8)日向立法院呼籲儘速修法,發起的名人還包含陶晶瑩、胡小禎、李佩甄、徐熙娣、黃若薇、隋棠、藍心湄、德州媽媽沒有崩潰、瑪麗的象牙塔、于美人、張曼娟、潘若迪、李李仁、于長君和岳啟儒。

資深媒體人陳文茜表示,台灣不停地傳出對兒童、少年、少女等未成年性侵或是性剝削的事件,社會把它當事件新聞,一陣撻伐,之後烏雲散去,衆人忘了。她說,但那個小小的孩子,不會也不能忘記,他或她可能從此不再信任任何人,終生陰影無法承受,成為扭曲人格者,甚至成為反社會傾向的人。

「希望一起化焦慮為力量督促立法院修法,建立對台灣兒少更安全的保護網。」賈永婕表示,盼各界能一起鼓勵督促立委正視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修法加重刑罰,遏止犯罪。

賈永婕指出,立法之外並編列預算,要求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列入追蹤,防止重複犯罪。她說,監獄中,對於兒少犯罪行為者,在獄中進行心理諮商或精神諮商輔導等課程。

賈永婕認為,參考其他國家對兒少性侵害、剝削的法律,強制進行心理治療,「針對於社群媒體、傳統媒體,廣播電視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處以重罰」。

民進黨立委黃捷也表示,不願意再看到任何人受傷害,將提出《兒少剝削條例》加重刑責、《刑法》修法及斷絕偷拍集團金流3大具體作法,將犯罪集團斬草除根。

黃捷指出,《兒少剝削條例》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目前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將提案修法提高罰則;為了阻絕非法交易市場的運作,她也會針對「以對價關係取得兒少性影像者」,提案加重刑責。

黃捷表示,南韓於「N號房」事件爆發後,對持有未經同意所拍攝的成年人性私密影像設3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目前在我國的刑法中,卻無相關規範,將提出「持有成年偷拍性影像入罪化」,補足這塊。

黃捷認為,對付這種論壇,封網根本不怕,要直接從阻斷金流下手,因為偷拍集團經常使用虛擬貨幣做為支付工作,可利用可用虛擬通貨金流分析工具追蹤金流,追查實質受益人,進而凍結財產、根除買賣,才能減少傷害。她表示,法務部的科技偵查法,也應該儘速送立法院審議,杜絕以相關通訊軟體的傳播管道。

照片來源:賈永婕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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