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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爭議陳智菡稱106年沒訂3M費率 郭音蘭:未讀合約就亂講

陳智菡。(方炳超拍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台智光涉嫌賄賂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爭議延燒,前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昨日稱106年合約沒訂出3M費率,如今台智光涉弊,北市府可以研議解約,一直跳針費率,反而像是護航廠商。對此,台北市府副發言人郭音蘭今(26)日表示,陳不是沒有看合約就亂講,就是看了合約之後還亂講,混淆視聽,莫此為甚。

陳智菡表示,蔣萬安大動作宣布,要啟動解除柯文哲106年訂的3M月租2200元費率合約,「可是市長,106年根本沒有訂3M費率」。她說,台智光涉弊,北市府可以研議解約了,一直跳針費率,圍魏救趙,反而像護航廠商。

對於陳智菡質疑蔣萬安市府護航廠商,郭音蘭回應,若真要談護航廠商的話,台智光的3M費率是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定的,依照陳的邏輯,「難道要說柯前市長在護航廠商?拿不出議價紀錄,拿不出費率標準,是前副市長黃珊珊在放水和護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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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音蘭強調,市府多次提問同樣問題,但柯文哲、黃珊珊兩位前市府首長們,卻一再迴避不肯回答。她說,3M月租2200元這個費率的議價記錄到底在哪裡,請陳智菡和黃珊珊討論一下,如何詳細而明確解釋2200元費率怎麼來的?為什麼要開警察局的專案合約?

「陳智菡該不會就因為專案合約是106年簽的,就覺得只特定在106年這一年使用吧?」郭音蘭認為,這份協議書所規範的範圍,不是只有106年一年,而是到125年,而且是柯市府任內簽的。

郭音蘭說,109年的3M月租2200元專案費率,就是在106年專案合約架構之下定下,是否未讀過合約第7條?他說,要終止已經引起爭議的專案合約議題,當然就要處理106年柯任內簽下的專案合約本身,評論市政時先看完整份合約,再來討論就事論事。

圖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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