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三讀條文明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違者最高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而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不過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4)日表示,從草擬《特管辦法》,到推動《再生醫療法》的修法,自己從上一屆討論到今天,花了將近10年時間。
邱議瑩分享,2015年台灣一名鼻咽癌第四期的病友Casper(王宥鈞),他在國發會平台發起連署「癌症免疫細胞療法修法法案」,希望可以將病友留在台灣治療,5千人門檻,僅花8天成案、迅速達標。她指出,該病友推動台灣癌友可接受免疫細胞療法法案,讓政府正視這項法案的推動,可惜病友卻不幸於2016年過世,「從2015年連署推動那一天,我也正式癌症細胞免疫法案的研議推動」。
邱議瑩表示,2018年9月衛福部先行通過《特管辦法》,目前允許醫院申請6項低風險的自體細胞治療: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癌症、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自體脂肪幹細胞用於皮膚傷口癒合等。
《再生醫療法》三讀通過後,邱議瑩認為,對病人及家屬而言,除了用於癌症治療外,未來細胞治療可應用的疾病治療也逐步增多,例如:利用細胞治療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腦中風,或者用來修復受損的脊髓細胞、膝關節軟骨缺損、糖尿病慢性傷口等,近來細胞治療的修復在台灣都已有初步成效。
邱議瑩指出,這些再生醫療的相關治療技術、適應症的品質跟效用若能提升,再加上醫療院所業者有多元參與管道,未來在法規完善的管理之下,將會嘉惠更多病人,並讓更多病人有更多一種的醫療選擇。
邱議瑩表示,「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三讀通過後,終於有機會讓病人有更多接受尖端治療的選擇,將來也會因再生醫療製劑量產而降低治療費用,減少家庭負擔,台灣約有350萬人飽受關節疼痛之苦,膝關節軟骨缺損患者雖可適用「客製化」「自體軟骨細胞移植」,但礙於成本高,患者須自費80萬元,讓不少患者望之卻步。
邱議瑩說,未來如果能以「量產」的異體細胞移植取代,就能降低成本。如果技術更上軌道,攤平研發及技術成本,可望再降低價格,讓更多患者受惠於尖端醫療技術。
邱議瑩說,相關立法程序完成後,台灣將成為繼日本、韓國之後,第三個為再生醫療制定專法並進行管理的亞洲國家,這將正面助益台灣推行接軌國際間再生醫療的發展,共同營造多贏局面。
照片來源:邱議瑩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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