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曾任中國國民黨第19屆中央委員及第18、19屆大陸台商黨代表的林德旺,成立台灣人民共產黨任主席,被控與該黨成員鄭建炘、余聲洪違涉犯反滲透法、選罷法,日前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不過,台南及新竹地檢署聯手查獲林德旺與該黨中央委員陳震宙受「滲透來源」指示及資助,親自參選台南市新營區太南里里長選舉,向台南及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德旺經南院裁准羈押禁見,陳震宙則被竹院裁定5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被告林德旺、陳震宙等2人分別係「台灣人民共產黨」之黨主席、中央委員,被告林德旺受中共某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成員「滲透來源」指示及資助,親自參選台南市新營區太南里里長選舉,並轉指示陳震宙參選新竹市北區武陵里里長選舉。
另陳震宙則受被告林德旺轉指示及受滲透來源指示,而參選該里里長選舉,另於115年上半年間多次招攬有投票權之里民多人赴陸旅遊,接受落地招待而藉以賄選。他即以這種方式,使境外敵對勢力介入及影響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公平性與結果。
南檢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檢察官王宇承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蒐證調查,會同竹檢主任檢察官邱志平共同偵辦。6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台南市警新營分局等單位,執行搜索5處及傳喚被告13人到案;另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協同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第一分局、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等單位,執行搜索3處及通知傳喚被告1人、證人9人到案。
經2個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德旺涉犯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嫌及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而再轉指示、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嫌。
另被告陳震宙涉犯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有投票權人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等罪嫌,2人均犯嫌重大,且均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乃分別於7日向台南地院、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2法院分別諭知被告林德旺羈押禁見、被告陳震宙具保5萬元並限制住居。其餘被告及證人於偵查中則均請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何秀綿涉嫌賄選遭訴續押女兒抗議 苗檢重申賄選案件嚴查速辦公正客觀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延伸閱讀
查無受敵資助事證 台灣人民共產黨成員二審仍無罪
- 2026-10-27
- 張孝義
【CNEWS】張凌赫有「統戰色彩」來台遭拒!朱學恒酸別笑他「粉底液將軍」:陸委會怕得要死
- 2026-10-24
- 李 文成
【CNEWS】川習會「8大共識」未提台灣!館長「非常慘」:台灣已不在美國考量範圍
- 2026-09-27
- 李 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