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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人頭公司標醫院採購 彰基前院長背信起訴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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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人頭公司標醫院採購 彰基前院長背信起訴求刑7年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彰化基督教醫院驚爆器材採購弊案,前院長郭守仁涉嫌夥同賴姓副院長等8人成立多家人頭公司承攬院內工程及採購案,再轉由其他廠商實際施作,從中抽取不法利益7千餘萬元,彰化地檢檢署偵辦後,依背信罪嫌起訴9名被告,並對郭守仁具體求刑7年。

檢方起訴,郭守仁自97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擔任彰基醫院總院長,綜理彰基醫院經營,並掌握該院工程、設備、醫衛材、庶務及外包採購的最終決策權。郭守仁卸任總院長後,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間擔任該院協同總院長,對彰基醫院事務仍具實質影響力。

同案被告賴男、王男、許男、許男分別為該院的副院長、工務部或醫學工程部主管,負責該院採購及驗收事宜,均係受彰基醫院委託處理事務之人。

彰基自107年1月1日起由陳穆寬接任總院長,同年5月底通過「S120採購議價決策委員會組織條例」,藥品、工程、設備、醫衛材採購議價標件,改由採購議價決策委員會審議及決議,總院長不再經手工程採購事宜。

陳穆寬並接受郭守仁建議,任命被告郭守仁擔任決策委員會執行秘書,被告賴男及其他案外人士擔任委員,並由詹姓案外人出任召集人。郭守仁深知其擔任彰基醫院總院長、協同總院長及決策委員會執行秘書期間,對該院工程與設備採購具有最終決定權或實質影響力。

郭守仁竟與同案被告自105年至108年此段期間共同成立人頭公司,標得彰基醫院的工程或採購案,再轉由其他廠商實際施作,藉此抽取不法利益,進而損害彰基的利益。包括以Bio-Kil滅菌技術由人頭公司向彰基醫院收取高達8222萬 3010 元之款項,從中截留2840萬4025元之不法暴利。

利用彰基醫院施作電機工程機會,由人頭公司標得彰基醫院共22件電機相關工程,以「過水」承攬方式,從中截留高達3842萬11元之不法暴利。郭守仁於105、106年間由主導將彰基醫院開刀房新設工程合約交由人頭公司承包,該人頭公司再以原承攬公司採購後,「加價轉售」予彰基醫院,從中截留高達244萬元之不法利益。

此外,郭守仁護航人頭公司順利取得彰基醫院2件關於監視管理系統、AITOF病人安全照顧系統等標案,實際均轉給下包廠商實際提供履約服務,再由人頭公司從中再截留高達405萬7400元之不法利潤。

檢察官認定,郭守仁等9名被告所為均係涉犯刑法第之背信罪嫌,犯罪所得高達 7000餘萬元,被告自願繳回之犯罪所得7百餘萬元已由檢方查扣在案,專案小組另向法院聲請獲准而查扣被告所有之不動產11筆及台積電股票10張,以避免被告坐享犯罪所得。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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