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引起社會諸多臆測的台南學甲88槍擊案,主嫌「紅龜」洪政軍被依槍砲、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一、二審都判刑10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洪政軍上訴,判刑10年;槍手孔祥志及判刑8年、資助者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由於孔、王2人未上訴三審,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學甲慈濟宫董事長王文宗、前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3人原本私交甚篤,於政治上更有緊密結合,不過,三人間之關係到107年底生變,王文宗因故與謝財旺、郭再欽交惡。
謝財旺於111年臺南市議員選舉時決定不再參選,推由其女謝舒凡以民進黨籍參選以承繼其政治香火。不料,王文宗竟夥同其好友即重大刑案通緝犯綽號「紅龜」、「樂仔」的洪政軍,共同計畫於111年大選前對郭再欽之公司及謝財旺之服務處開槍,並商議由洪政軍指揮執行此事,完事後則由王文宗安排逃亡後之援助。
王文宗、洪政軍策劃後,邀集孔祥志、楊展華、李奇漢、郭建彰、謝俊誠及蔡金郎等人共犯,由孔祥志擔任槍手,去年11月10日凌晨前往郭再欽的學甲區頂山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擊58發子彈,再赴位於中正路的前市議員謝財旺女兒競選總部鐵門掃射30槍。
洪政軍、孔祥志犯案後,去年11月搭乘漁船偷渡至大陸福建省沿岸,上岸後由大陸共犯葉姓人士接應,安排居住在福建省泉州市;王文宗得知偷渡成功,去年12月及今年1月兩度搭機前往廈門,再到泉州市和洪政軍見面,並申辦洪政軍的手機及門號,資助日常開銷,直到大陸警方1月18日在泉州市逮捕洪政軍和孔祥志,2月引渡回台。
洪政軍一、二審都被依槍砲、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判刑10年;槍手孔祥志槍砲罪判刑8年;王文宗因無法證明共同謀畫槍擊案,僅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槍砲等其他指控無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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