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不要臉的髒東西」 民刑事結果大不同女名嘴判賠 - 匯流新聞網

NEWS

臉書罵「不要臉的髒東西」 民刑事結果大不同女名嘴判賠
  • 字級

臉書罵「不要臉的髒東西」 民刑事結果大不同女名嘴判賠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灣112年間爆發多起女性遭到性騷擾或性犯罪醜聞,前立委高嘉瑜曾經公開、私下講過台灣女性遭到性騷擾或性犯罪的犯罪黑數很高,卻遭陳時奮以「翁達瑞」為名發文批評,名嘴黃光芹與陳時奮也在臉書上開戰,黃發文「不回應不值得回應的反撲,連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臉的髒東西!」陳時奮自訴公然侮辱,黃光芹被高院以雙方同樣在各自具名臉書所公開發表的政論貼文,都應受公評判決無罪確定,陳另向新北地院提民事損害賠償151萬元,黃光芹則敗訴被判賠5萬元。可上訴。

陳時奮起訴主張,他是美國西華盛頓大學講座教授及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也是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毅偉商學院的榮譽教授,原告在加入毅偉商學院之前曾任教四所美國大學,為知名國際商務學者,研究排名高居全球國際商務學者第14名,全球華人國際策略學者第8名,全球華人管理學者第14名,原告亦為國際知名的個案教學專家。因為原告國際學術聲望卓著,所以經常接受國際媒體的訪問,原告撰寫的專欄也獲多家北美報刊的轉載。美國西華盛頓大學於2023年聘任原告年薪美金20萬元。

陳時奮主張,黃光芹於112年6月8日上午7時28分於其臉書帳號「黃光芹」的網頁上,發表「賴清德有要綠營側翼名嘴這樣幹嗎?!」一文,提及陳時奮臉書帳號「翁達瑞」,而後陳時奮即於同日上午9時51分以「翁達瑞」帳號在臉書上發表「駁斥黃光芹的惡意攻擊」一文,對黃光芹的文章加以回應。

陳時奮主張,他原本認為雙方雖然意見立場不同,但可以理性辯證,不料黃光芹竟於同日10時32分即在其臉書撰文稱「不回應不值得回應的反撲,連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臉的髒東西!」,黃拒絕溝通,且其中以「不要臉的髒東西」等語貶抑他的社會評價、人格及名譽。

陳時奮表示,黃光芹貼文同日,即有網友轉貼系爭貼文,從其下留言多提及「黃和翁都有問題」、「乙○○很有正義感,願意幫高說話,開罪翁」、「翁達瑞」等語即明,顯見一般閱聽者在閱覽系爭貼文後,確實對原告產生負面評價。而原告的臉書好友「林慶祥」(原證20)在閱覽系爭貼文後,亦於底下留言表示「這樣說,不太好吧!」,可見使用「不要臉的髒東西」這種不堪言語形容原告,此種侮辱之言論非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並已損及原告在社會上之人格及聲譽地位,使原告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求償151萬元。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黃光芹縱因陳時奮「駁斥乙○○的惡意攻擊」一文而心有不快,仍應透過適當之言詞理性表達情緒,而非逕以「不要臉的髒東西」一語辱罵陳時奮,此與「性騷擾黑數案」或陳時奮「駁斥乙○○的惡意攻擊」一文之意見表達或評論無關,並無法達到雙方理性溝通意見,復無助於促進民主或社會健全發展之功能,該言論既屬空泛攻詰性言詞,自無優先於陳時奮名譽權之保障。

法官認定,黃光芹以「不要臉的髒東西」辱罵陳時奮,侵害陳的名譽權,依社會一般通念,足使原告精神上產生痛苦,是陳時奮依民法規定,請求黃光芹賠償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判賠5萬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為子談判債務私查債主個資 退休警小隊長起訴求重刑

台版「韓國N號房」案 「台蘿教主」求交保回家過年被駁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