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民眾黨政治獻金等案,屢次對外宣稱「偵查不公開」,卻遭鏡週刊爆料「柯文哲在市長室內收1500萬元賄款」打臉;柯文哲律師團今(5)日發出聯合聲明,強調鏡週刊的相關內容,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並呼籲「辯護人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規範」。
北檢自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涉不法案後,媒體屢屢「爆料」,甚至「養線7年」的說法都甚囂塵上,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並親自出手,指示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立法委員也在4日聯袂視察北檢的偵查不公開作業。
不過,真相尚未查明,鏡週刊再度以「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1500萬元」的實際爆料作為打臉檢調廉的偵查不公開,也引起柯文哲律師團不滿。
由3名柯文哲辯護律師聯名聲明如下:
柯文哲先生辯護人聯合聲明,辯護人就鏡週刊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爱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如下:
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二、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
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柯文哲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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